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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任性退货?——羊毛岂能随意薅

【以案释法】任性退货?——羊毛岂能随意薅

来源:平安中站 发布时间: 2023-10-26 浏览:232 次

基本案情

小赵在某网络购物平台

一家店铺上购买某品牌观音饼10盒

交易金额85元

随后卖家将商品发出

小赵正常签收


签收五日后

小赵以不是正品为由

向平台申请退货退款

网购平台通过极速退款

退还小赵货款85元

而卖家仅收到小赵退回4盒商品

其中2盒已打开并食用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卖家诉至法院

争议:是买家被“坑”还是卖家有理?

被告小赵辩称:不是正品

原告(卖家)提交证据能够证明

某食品有限公司授权原告为

该品牌产品在实体店和网络渠道经销商

并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所售观音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被告小赵辩称:仅收到5盒商品

小赵向网购平台申请退货退款时

并未主张商品数量不够

且原告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10盒观音饼及包装箱的重量

与原告向被告邮寄的商品重量克数相符

原告主张向被告邮寄10盒观音饼

具有高度盖然性


故对于被告小赵的上述辩称

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通过网购平台

向原告购买某品牌观音饼

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

但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合法有效

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付款收货后以不是正品为由申请退款

平台介入后向被告退还货款8 5元

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已于退款当日解除

合同解除后

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

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

在货款已退还被告的情况下

被告亦应将案涉商品返还原告


被告返还原告4 盒观音饼

其中2 盒已经开封且内容物缺失

应认定被告仅退还原告2 盒观音饼

故被告应赔偿原告货款6 8 元


被告收到退款后

未将案涉商品全部返还原告构成违约

应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了违约方应承担

实现解决纠纷的一切费用

但赔偿的金额应限于

原告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

遂法院酌定被告应赔偿原告

快递费、材料打印费200 元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

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消费者网购货物后

有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权利

商家退款后

消费者应当将所收到的货物

原物返还并不得故意损坏

诚实守信是民事主体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意

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

均应坚守诚信交易的良好风尚

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传递诚实守信的正能量

来源:平安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