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激活电子医保卡也能窃取个人信息?答案是肯定的。近日,孟州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且获利的李某森等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被告人李某森按照其上线韩某某(另案处理)安排,成立河南组并担任组长,带领被告人马某某、李某坤、肖某某先后在云南省元阳县、焦作市武陟县、孟州市、周口市扶沟县、四川省达州市、湖南省靖州县等地,以帮助公民激活电子医保卡的名义,非法窃取公民身份信息,用于实名认证韩某某提供的支付宝账号,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经查:李某森小组共获利336918元,其中,李某森违法所得至少10万元。
法院判决
孟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森、马某某、李某坤、肖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提供以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李某森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马某某、李某坤、肖某某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对四被告人判处9个月至3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26万不等的罚金。
法官提醒
现如今,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人工智能等技术和应用迅猛发展,各种各样社交应用广泛普及,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泄露以及滥用等问题屡见不鲜,甚至出现了违法犯罪活动。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把自己的手机随意借给陌生人,手机中微信、支付宝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软件,不要轻易交给陌生人操作使用,当需要提供验证码和刷脸服务的时候,更要提高警惕。
转自:焦作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