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我市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我市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来源:焦作市法学会 发布时间: 2018-09-04 浏览:12113 次

8月30日,焦作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暨培训会在市信访服务大厅会议室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胡小平,市妇联主席申文燕,市司法局副局长原有成,市信访局副县级督察专员王继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李进忠,市妇联挂职副主席李学文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妇联、法院、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我市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健全我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妇联联合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整合各方力量,在全市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依法处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

胡小平在会议中指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抓手,及时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筑牢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胡小平强调,要以调解为载体,以宣传教育为重点,把普法融入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和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要深入社区、家庭,及时排查发现婚姻家庭纠纷的苗头和线索,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处置在先。要在调解工作中有针对性地提供情绪疏导、心理调适等服务,最大限度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妇联、法院、信访、司法、公安等单位部门要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推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会上,李学文宣读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原有成、王继业及调解员代表董艳艳作了表态发言。

我市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会后,胡小平到新成立的焦作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实地指导工作开展。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山阳区艺新街道党工委书记秦金玲,市中级人民法院玉香家事调解团队调解员秦玉梅分别就冬香好妈妈工作站、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在开展婚姻家事调解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作了详细介绍。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琳琳介绍,焦作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紧紧围绕平安焦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优势与法院、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的职能优势,以及妇联的组织工作优势,调解婚姻家庭生活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各类矛盾纠纷,参与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开展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政策法律的宣传,解答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咨询,并提出改善婚姻家庭关系的合理化建议。

我市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要依托乡镇(街道)或有条件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妇女儿童维权站、家事调解室等简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2018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将建设至少10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示范点,全市将完成至少100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示范点的建设。各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还将建立专兼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由妇联工作人员、律师、法官、心理咨询师、金牌调解员和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