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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检察院:用心用情开展司法救助

清丰县检察院:用心用情开展司法救助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5-25 浏览:1705 次

 近年来,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清丰县检察院不断拓展司法救助案件来源与途径,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注重多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精准施救,努力让社会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为助推法治建设进程,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021年5月,在清丰县打工的安徽籍受害人赵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虽然肇事人负全部责任,但无力赔偿。赵某一家则无房屋和宅基地,赵某的妻子王某患病多年,一直在家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且无经济收入和其它生活来源。赵某的身故使其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支柱,生活雪上加霜。同年7月21日,清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在走访企业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当即决定为王某一家申请司法救助,并亲自承办该案。由于申请人王某远在安徽,相关资料提交困难,该院主动与安徽省无为县检察院联系请求协助。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王某一家领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在当地办理了低保。

      针对以往司法救助仅靠申请人向控申部门提出的途径,清丰县检察院印发司法救助提示函,在办案过程中告知被害人申请救助的权利,做到司法救助调查与审查起诉同步进行。受理救助线索后,该院控申部门坚持“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的原则,制定专门救助方案。针对跨地域的救助申请人,该院充分利用检察内网、互联网,实行线上办理,跨区域协作,高效办理。

      “工作中,我们与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拓宽救助线索来源渠道。”杨斌说。2021年6月6日,都某在自家地里收麦子时,被许某驾驶的收割机撞倒,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事后,都某花费医疗费22万余元。为给都某医治,家里债台高筑。而许某新买的收割机尚未挣到钱,仅拿出5500元后再未支付医疗费。同年8月,清丰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韩利花到该村开展法治宣讲时了解到都某情况,认为都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回到单位后,韩利花帮助都某准备好申请材料,积极向院党组汇报情况,通过司法救助程序向其发放救助金4000元。同时,在案件办理中,经过该院检察官耐心劝说,许某家人拿出23万元赔偿款,得到了依法从轻处罚的机会。都某一家也走出了生活困境。

      此外,清丰县检察院还把司法救助工作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紧密联合,在办理的多起被救助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与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和当地村委会充分协商沟通,为被救助儿童开展了“司法救助+心理救助、教育救助、残疾救助”的多元救助,既确保了司法救助的精准性、实效性,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全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