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濮阳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探索推动检警协作配合的新模式。
为落实好该《意见》,濮阳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了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办公室运行模式,制定了工作细则、工作规程,建立了《检警协作事项登记表》、《检警协作事项审批表》、《检警协作办公室工作日志》等相关台账,将检警协作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中,该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合作,加强监督合力,驻室检察官在民警协助下通过调取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相关执法数据信息、调阅侦查卷宗材料等方式开展监督,兼顾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同时,双方联络员对开展的工作进行周汇总、月总结,指导刑事侦查和审查起诉开展,有效促进了案件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