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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政法系统两个集体、四名个人荣获全省先进 河南法制报濮阳新闻

濮阳政法系统两个集体、四名个人荣获全省先进 河南法制报濮阳新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9-20 浏览:1318 次

近日,省委和省政府对全省40个“202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120名202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其中,濮阳市委政法委濮阳市华龙区大庆路街道办事处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杨永超(清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立(濮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于明杰(濮阳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张振华(台前县公安局孙口派出所所长)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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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单位
濮阳市委政法委

内设科室13个,干部职工77人。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以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合格城市为载体,以防范化解市域重大风险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濮阳、法治濮阳建设,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市没有发生重大信访稳定恶性案事件、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事件、交通火灾和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亡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濮阳市公众安全感、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连续8年位居全省前列,连续7年被荣获全省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2021年12月9日,作为全省唯一地市,在全国“雪亮工程”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濮阳市华龙区大庆路街道办事处
深入开展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打防管控立体化,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民警、治安巡防队、志愿服务队等队伍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矛排化解多元化。利用网格化信息系统、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常态化巡查、录入、上报、处置,推动网格服务精细化。整合司法、信访、派出所等部门职能,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以调解为途径、以解决群众诉求为目的的“访、调、法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行“周例会、专题会、联席会”工作会议制度,分析研究辖区内社会治理工作形势与措施对策,协调解决重大信访事项和不稳定因素,推动综合协调制度化。



先进个人
杨永超  清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建全省首家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首创3个对接联动机制,创立的人民调解“1133清丰模式”叫响全国,组建的清丰县联调委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创的“精准普法与法律服务机制”被全国推广,其本人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3419”工程,清丰县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打造社区矫正“清丰样板”,被命名为“河南省智慧矫正中心”,上榜《2021年度濮阳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荣获二等奖。在2021年12月份召开的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改革工作会议上,清丰县作为全省唯一县(区)做了典型发言。


刘志立  濮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从事平安建设工作9年,几年如一日,工作兢兢业业,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坚持以抓基层、抓基础、抓源头、抓预防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三化”提升活动,高标准完成综治中心改造提升任务,筑牢了平安建设根基。大力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4779件,化解率97.3%,最大限度的预防了“民转刑”命案的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实施平安乡村工程,建成“智慧安防小区”59个,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该县连续多年实现“五个不发生”,被推荐为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本人先后3次荣获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于明杰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理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诈骗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动校园暴力欺凌防范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妥善化解潜在民转刑纠纷。法院系统连续3年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全省法院系统前3名,本人2021年4月被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张振华  台前县公安局孙口派出所所长
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0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6名,抓获网上逃犯116人,行政拘留807人,连续3年绩效成绩位居全县第一。服务大局,甘做经济发展的护航员,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几十个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被县政府特批“个人三等功”。创新“五个衔接”矛盾纠纷排查法和“五心”矛盾化解法,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28年的信访积案。曾荣获“优秀中原卫士”、“全市优秀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