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濮阳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濮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侦查机关的“适用法律咨询处”和“疑难杂症诊断室”为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协作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精准监督、同向发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循序渐进 内涵式发展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伊始,濮阳县检察院采取“联络员工作制”,定期对接、交流,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初步实现资源共享。随着工作的逐渐深入和常态化开展,该院常驻人员改由精通刑检业务的检委会委员担任,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定期轮流值班,在发现监督线索的同时,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答疑解惑服务,增强检警之间的互相信任与互相尊重,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请监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濮阳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供监督立案线索29件,监督撤案线索36件。
提前介入 嵌入式监督
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前沿作用,进一步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的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濮阳县检察院在对收到线索精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着力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优化案件比。
濮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警合作有利于检察监督权的实现,对侦查活动有违规违法之处的可提前纠正,避免非法证据的出现;对发现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可以提供监督撤案线索;在结合案件集中会诊时发现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可以提供立案监督线索。
检警协作 互助式提高
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个平台,濮阳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强化检警同堂培训,互相参与对方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专家授课,常态化组织检警业务交流,共同提升执法理念,凝聚司法共识,共同促进刑事案件办理的质效提升。尤其在转变司法理念方面,县检察院通过普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有效改善了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和诉前羁押率的指标值。
2022年,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濮阳县检察院办理监督立案20余件,监督撤案25件,在濮阳市县(区)检察院中名列前茅。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案件均为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