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至21日,濮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锦印,先后到市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巡听旁听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并作点评讲话。市中级法院院长尚学文、市检察院检察长牛全瑞分别参加集体学习。
在濮阳市检察院,牛全瑞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有关内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畅谈认识、交流思想。
在濮阳市中级法院,尚学文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的相关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内容节选)等有关内容。市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各自的学习心得体会。
张锦印指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他强调,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发挥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将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汇聚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