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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检察院:多维度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

清丰县检察院:多维度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11 浏览:81 次

2023年以来,清丰县检察院立足司法实践能动探索,以刑事案件轻罪治理为着力点,积极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坚持“轻重有别+综合履职+数字赋能”,有效推动轻罪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多管齐下  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

     清丰县检察院建立刑事案件轻罪案件分类和繁简分流处理机制,组建“轻罪案件”办案团队,重点审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办案中,该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开辟简案快调快处、快办快审通道,以集中统一审查起诉、集中审理等方式,及时定分止争,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为提升刑事和解质量,轻罪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官实时跟进调解工作,采取“认罪认罚+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全流程矛盾化解方式,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既把“事理”查清,也把“法理”讲明,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还以个案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同类案件反复发生的根本原因,将审查视野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延伸至社会治理痛点、难点,真正实现“以个案推类案、以类案保公正”的司法目标。

坚持综合履职  完善轻罪案件办案机制

     清丰县检察院积极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将赔偿保证金、退出违法所得保证金、罚金缴纳保证金均纳入可提存范围,明确提存金数额计算方式、差额处理原则,并制作保证金提存申请书、告知书等文件,规范提存过程。该院充分借助县综治中心、县联调委及基层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的力量,因人因地因事搭配“一线干群+乡贤达人+专业力量+明白亲属”的评理说事团,将评理说事点设在群众活动区域,推动矛盾纠纷在一线解决。该院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对内制定《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内部协作实施意见》,促进内部一体化履职;对外联合相关单位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坚持数字赋能  创新轻罪案件治理模式

     清丰县检察院利用数字模型,提升监督质效,善用、活用、用足检察内部数据,对办案系统数据进行建模分析,提取数据,检索轻伤害案件。该院努力打破数据壁垒,借助公安机关平台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相关案件,再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受理移送人员数据进行比对,筛查纠漏、撤案线索,确保“挂案”清理质效。

     同时,该院坚持轻罪案件“非羁押为主、羁押为辅”的原则,会同县公安局推行“非羁码”微信小程序,对被监管人的表现进行线上实时监管,辅助办案机关分析研判非羁押人员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的现实表现,提高监管水平。2023年以来,该院诉前羁押率同比降低11.07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