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市城区内对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现通告如下:
自2024年6月1日起,市城区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