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没想到,案子还没有立,这么快法官就把我的工程款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10月15日,一名申请立案的当事人拿着印有“热情服务暖人心 廉洁公正解民忧”字样的锦旗来到台前县人民法院,向立案庭的法官们表示感谢。
据悉,2019年,台前县某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联系到原告张某为该镇政府制作安装路灯牌,约定安装费用44200元。安装完毕后,镇政府陆续通过转账支付22200元,剩余22000元未支付。原告张某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要求镇政府支付安装费用。
台前法院立案庭收到诉状后,发现被告涉及我县某镇政府,为了尽快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庭庭长梁文生立即与该镇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联系沟通,某镇政府很快就将剩余安装费用支付给张某。台前法院立案庭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将其成功化解,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一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台前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也折射出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司法服务的殷殷期盼。下一步,台前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及时化解、高效化解,努力探索和创新矛盾化解纠纷新途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