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小标的”事关“大民生”。10月26日,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全力兑现胜诉权益,让当事人满意。清晨6时,审判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列队集结,整装待发。行动开始前,院领导孙建峰作了动员讲话:一是要遵守指令,严格按照行动方案和行动路线执行;二是要严守秘密,力争此次行动取得丰硕战果;三是要保持警惕,确保被执行人及自身安全。孙建峰讲话结束后,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迅速按照事先部署奔赴执行现场。
行动中,执行干警因案施策,刚柔并济,一方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耐心沟通,协商和解;另一方面,对于拒不配合、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在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和被执行人袁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袁某某长期以没有钱为借口,躲避执行。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根据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就在家中,遂赶到其家中。被执行人袁某某看到执行干警清晨便到家中欲对自己进行拘传,立即当着执行干警的面和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进行沟通,并最终将所欠4000元现场转给王某某,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此次“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拘传11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1辆执行完毕4件,和解4件,执行到位17万余元。
“小标的”执行案件标的额虽小,但每一起对当事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小标的”案件最终结果处理得好坏,事关人民群众口碑。台前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依法、公正、高效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