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在二号审判庭组织召开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中院、各基层法院部分民商事法官共计40余人参加活动。
本次庭审由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李瑞玲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利霞、崔树峰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因在校学生遭受人身损害而提起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的环节依次进行,程序规范、重点突出、繁简得当,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和驾驭庭审能力。最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的人员与合议庭成员进行座谈,对庭审情况总结反馈,既肯定了庭审的亮点,也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观摩人员认为,通过庭审观摩活动,切实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深化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充分发挥审判业务骨干的庭审示范作用,使法官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升庭审质效。
来 源: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统 筹:李梦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