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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公示

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2-24 浏览:15347 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343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拟推荐清丰县委政法委、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交通管理局三个单位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王海雨、刘爱军、井学军、李少军、孙超、刘扬帆六位同志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拟推荐全省2019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清丰县委政法委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清丰县委政法委,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级别科级,现有干部职工44名,书记1名,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3名,综治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政法委内设7个股室,即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室、宣传室、维稳指导室、综治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2017年2 月,清丰县被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2017年7 月,清丰县委政法委被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018年2月,被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9年2月,清丰县被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县。近年来,清丰县坚持以强基固本为导向,以全科网格管理为载体,以科技信息化为支撑,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刑事治安案件连续4年同比下降,万人发案率从2016年的18.01‱下降到2019年的2.75‱;2019年赴京到省进市上访量同比分别下降78%、40%、90%。(一)做实综治中心,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高标准建成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县综治中心设立综治服务中心,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90人进驻综治中心办公,形成了治安联防、矛盾联调、服务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格局。按照“一中心三平台”模式,即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全部完成“9+X”综治信息平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视联网平台建设,政法综治、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数据集成应用,构建了县乡村三级贯通的线上线下联动平台,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大数据一体化运行。(二)做精全科网格,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县共划分四级网格2677个。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信息平台管理员50名,专职网格员503名,网格员配备手机移动终端,全面收集矛盾纠纷和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三)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出台《关于建立“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建立“访诉调”对接中心,设立窗口,健全完善“访诉调”无缝对接机制。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588件,调解率98%。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法制日报、河南日报等媒体刊发了清丰经验, 2019年6月,全省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清丰召开。健全完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为各级领导干部配备“领导通”APP,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分层归口解决,2019年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65559件,解决95741件,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8年以来,省内外127个县区参观学习清丰县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在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清丰县作了典型发言。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7日宣布成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有效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格监督、盐业执法等7块职能、6支执法队伍和5条投诉举报热线,直属机构设置了稽查支队、12315指挥中心和5个分局,核定8个事业单位,搭建了统一的市场监管架构。2017年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第一名、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直单位重点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等32个市级奖项。2017年,局党组书记刘道光受到中央综治委、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嘉奖。2018年度,荣获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称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荣获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广告监管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部门第一名、市直单位重点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等称号。2019年,荣获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成绩单位称号,荣获河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8年被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评定为优秀等次,连续11年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近年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任务分工,立足单位职责职能,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没有出现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影响全市稳定大局的问题,连续11年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一)市场监管规范有序。持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2019年立案查处网络传销案件11起,罚款154.05万元。打击传销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三。扎实开展“平安市场”创建。2017年度平安市场创建工作位居全省第一,2018、2019年度位于全省领先位次。三是开展查处违法广告及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目前我市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为0。查处无照经营案件、案值及罚没款入库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二)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搜集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42条,线索数量位居全市各单位前列。该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在非政法系统市直单位中排名第一。(三)重点领域监管确保安全。投资1500余万元自主研发建设了国内一流的“濮阳市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综合平台”,2019年5月,濮阳市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荣获全省第二名。大力推进“雪亮工程”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全市9256家社会餐饮主体和1189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全部实行了“明厨亮灶”,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持续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9月,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调研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在濮阳召开,濮阳市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2017年11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国家级文明单位”; 2020年,被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表彰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2009年被国家人事部、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先进集体”; 2016年被国家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2006年至2020年,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综合考评、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等先进单位。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扎实推动“平安交通”建设。一是监管并重,履职尽责。加大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力度。与市公安部门开展1号、2 号“天网行动”,共查处各类违规客运车辆986辆次;查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3776辆,卸货3.04万吨,拆解非法改装车辆46辆,交警扣分3456分;行政拘留暴力抗法2人1人。强化交通施工安全监管。共拆除违章建筑8处,非公路标志标牌2190块,清理占道经营480处,取缔马路市场800余个,清理桥下违建4处、清除路面堆积物60处50余方,制止侵占路权行为11起,查处涉路违法案件39起。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连续八年无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培树典型,广泛带动。在飞龙汽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各出租汽车公司建立了“平安车站”、“平安的士”示范点。在市长途汽车站、市飞龙汽车站LED电子显示屏及市城区出租汽车后LED显示屏、市城区内运行的公交车内外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发平安建设宣传标语,营造我市平安建设浓厚氛围。
      王海雨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王海雨,男,55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濮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工作简历:1982.08--1984.04 任濮阳县水利局技术员;1984.04--1988.07 任共青团濮阳县委组织部部长;1988.07--1993.04 濮任阳县清河头乡党委副书记;1993.04--1999.01 历任濮阳县梨园乡乡长、乡党委书记;1999.01--2003.01 任濮阳县徐镇镇党委书记(2002年6月获郑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3.01--2011.12任濮阳电视台党支部书记(副县级);2011.12--2013.01 任濮阳广播电视台台长(副县级);2013.01--2016.06 任濮阳广播电视台台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2016.06--2019.01 任濮阳市委防范办主任;2019.01至今任濮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主要事迹:2019年以来,王海雨同志忠诚履职,聚焦重点,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19年濮阳市平安建设工作保持“稳、进、好”态势。2019年6月,我市再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11月27日河南日报以《濮阳:奋力谱写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篇章》为题专版刊发濮阳市工作经验。一是创新完善平安建设责任体系。对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挂图作战、台账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积极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力推进“满天星”工程建设,建成联网监控点2.6万个,探头总数达到9.2万个,实现“三级平台、四级联网、高清探头全覆盖。三是积极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及诉调对接中心建设,6月24日,河南省调解工作会议在清丰县召开。法制日报、河南日报均头版刊发濮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四是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全年共对36个治安刑事案件相对高发乡镇进行预警通报,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认真做好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7月12日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上推广濮阳市两项典型经验。五是夯实综治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五县两区全部完成县级综治中心建设任务;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91%、75%,实现集群众接待、法律服务、治安防控、矛盾调处一站式服务。将群众自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资源,牵头建立了22万人的群众治安员队伍。2019年8月至12月31日,全市群众治安员共上报有效信息3946条,调解矛盾纠纷112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9名。
      刘爱军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刘爱军,男,50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濮阳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工作简历:1989.03——2014.05 在 河南省消防总队服役,历任战士、政治指导员、教导员、政治处主任、副支队长;2015。08至今,任濮阳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主要事迹:刘爱军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思路清晰,完成任务坚决,工作成效良好。一是积极做好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创建省级“平安校园”13所,市级“平安校园”动态达标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二是狠抓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排查、消除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428处。全市1154所有餐厅的学校全部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全市共组织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培训5878人,查处违法运营校车41辆,拘留22人,罚款37400元。四是深入开展校园综治平安建设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共清理校园周边流动商贩2789处。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千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00余份。积极修订、完善校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井学军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井学军,男,47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濮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工作简历:1990年9月至1992年8月  在濮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干警;1992.09—1994.07  河南政法学院脱产学习;1994.07月2002.09月 濮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2002.09月至2007.11月 濮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2007.11月至2013年.02月 濮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2013.02月至2016.03月  濮阳县公安局清河头派出所所长;2016.03月至2016.11月 濮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持工作;2016.11月至今任濮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主要事迹:井学军同志任治安大队队长以来,带头苦干,身体力行,治安大队各项工作业绩同比增长超过40%,民警无一人违法违纪。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几年内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17起,公诉162人,查处治安案件986起,治安拘留1568人,抓获逃犯156名,端掉246个赌博窝点,铲除57个涉黄窝点,处理非正常死亡159起。深入推进一村一警品牌工程建设,在全县建成亮点警务室23个,亮点警务工作站42个。2019年顺利完成了居住证系统与新警综平台社区警务系统的对接,推进智能平台的推广应用。全县智能平台社区民警和社区辅警登录使用率100%。清理整顿黑加油站点和环境污染攻坚行动成效连续四年全市排名第一。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规范社会信访秩序。带领专业应急维稳力量,三年内处置进京赴省市集体访、闹访缠访等案事件215起,治安拘留185人,刑事拘留62人。带领维稳力量开展“政府门前清”活动,平均每天引导5至6名信访人转入“正常访”。经过三年打防兼治,2019年,全县发生群体性案事件16起(同比下降50%),扰乱单位秩序群体性案事件6起(同比下降233%)。
      李少军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李少军,男,48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南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工作简历:1991.10—1998.08 南乐县财政局科员;1998.08—2003.10 南乐县纪委、监察局科员;2003.10—2009.09 南乐县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2009.09—2011.06 南乐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2011.06—2011.10 南乐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2011.10—2012.07 南乐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监察员;2012.07—2017.10    南乐县纪委常委(分管信访工作);2017.10—至今任南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主要事迹:李少军同志对党忠诚、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该县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连续三年被评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县。一是全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协调争取资金180余万元,高标准建成县综治中心,12个乡镇综治中心全部达标,301个行政村综治中心达标率93.5%,全市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南乐县召开。二是狠抓“雪亮工程”建设,创新“边界联防、区域联防、群众联防、智能联防”“四位一体”联防模式,全县刑事和治安发案总量分别下降18%和26%。三是创新建立综治责任制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全县各乡镇、单位、小区和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的发案情况进行通报,先后对18个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全面压实了责任。四是创新推行“律师进基层、服务全覆盖”工程,在全市率先实现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五是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总结推广了城关镇西街关村“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基层治村工作做法,先后在《河南日报》头版、《河南法制报》头版头题、《濮阳日报》头版刊发报道。
       孙超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孙超,男,48岁,本科学历,现任台前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简历:1989.10-2001.10,台前县造纸厂厂长秘书,办公室主任、项目办主任;2001.10-2003.09,河南濮东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09-2016.05,台前县委政法委干事,副主任科员、政治处主任,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2016.05至今,任台前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事迹:孙超同志注重机制创新,探索出接访“双向选择”工作法,有效减少了上访量。2017年以来,全县重访率由以往的70%下降到48%。主持制定《信访工作考核办法》,推动基层创建,“四无”乡(镇)由4个增加到7个,“零访村”由190个增加到268个;组织23个县直职能部门编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推动了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力促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程, 推动了信访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近三年全县未发生赴京非访,国家信访局登记批次、人数年均下降14%和7%。他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近四年来亲自主持、参与化解130余件信访事项,无一发生重访。在G20杭州峰会、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敏感时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台前县均实现“零进京非访、零久敬庄登记、零赴京到省集体访”的“三零”目标。
      刘扬帆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刘扬帆,男,31岁,本科学历,现任濮阳市统计局科员。工作简历:2010.07——2011.08 河南郑州维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11.09——2013.10河南强视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工作;2013.10月至今任濮阳市统计局办公室科员。主要事迹:刘扬帆同志自2013年起负责社情民意调查和市统计局平安建设工作,他充分发挥社情民意调查的“轻骑兵”作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架起党和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就党委政府关注民生问题和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开展了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城市公共交通测评、海绵城市测评、黑臭水体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新市民住房环境调查等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客观反映了全市平安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成效,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特别是2019年度濮阳市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后,结合濮阳实际,在《濮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文章,介绍濮阳平安建设成效,因形式新颖、内容通俗易懂,受到公众好评,短时间内点击量达到10万+,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广泛推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天阳对该工作作出专项批示,给予高度评价。

            公示期限: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8日
            监督电话:0393-6669661(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0393-4414845(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