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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 豫晋两地检察院联手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附条件不起诉 豫晋两地检察院联手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9-18 浏览:4966 次

      近日,山西省平顺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小明(未成年人,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检察机关签下《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共同呵护其成长。

      小明家住我省南乐县,因多种原因产生厌学情绪而辍学。他初中未毕业进入社会,曾经被别人通过QQ诈骗。2019年7月,小明通过QQ群发布“可以解除未成年人玩游戏时间限制”的信息,引诱他人将微信绑定为自己手机号,将对方微信账号中零钱转至自己微信内,并冒充他人向其微信好友借钱。案发后,小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检察官坚持特殊保护原则,在征得小明法定代理人同意后,积极为小明联系心理专家,面对面进行专业心理辅导。小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对今后的人生、发展也有了初步规划。平顺县检察院还与南乐县检察院,共同协商、制定帮教方案,与小明的监护人在考验期内共同开展帮教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