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公安局
办案迅速,智擒盗贼
11月15日,某铝业公司将一面印有“办案迅速智擒盗贼”等字样的锦旗送到陕州区公安局大营派出所,以此表达对办案民警的真挚谢意。
大营派出所民警在一次走访中获悉,该铝业公司加工剩余的铝棒废脚料多次被盗,因每次数量不大就没有报警,但盗贼不知收敛、变本加厉,盗窃的频率加大且被盗价值越来越高。该公司负责人希望民警能尽快抓住盗贼,维护其正常生产秩序。办案民警多管齐下,通过勘察现场、调取周边监控等方式,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经过数日蹲守,民警精心制定抓捕方案,一名盗贼顺利落网。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再次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并依法对两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灵宝市法院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72.3万元赔偿款之争
11月1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为争夺交通事故赔偿款而产生的矛盾。
陈某、高某琪、高某义分别为高某涛妻子、女儿和父亲,高某涛母亲早年去世。2020年11月29日,高某涛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2021年7月13日,陈某、高某琪与高某义就死者高某涛因交通事故赔偿款的分配事宜签订了一份分割协议书,陈某认为该协议书相关条款的约定,损害其合法权益,因赔偿还未到位,协议暂时搁置。2021年12月29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令相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高某涛家属各项损失共计723282.5元,陈某、高某琪与高某义对该款分割问题分歧较大,互相之间无法协商调解,陈某、高某琪遂诉至法院。
由于双方对立情绪大,争执激烈、各不相让,承办法官为化解双方矛盾,避免极端出现,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李佳和调解员焦程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陈某也承诺会将属于孩子的40万元定期存款留至孩子年满18周岁,双方当场签下调解协议,案件争议的焦点得到化解,也促进了亲情的修复,案结事了。
渑池县法院
执行干警多次致电沟通,终于打动被执行人!
2020年12月2日,原告小张的母亲王某某和被告张某在渑池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张由母亲王某某抚养,张某每月承担小张抚养费1500元,每月15日前汇至王某某账户,直到小张学业完成为止。截至2021年12月2日,被告张某共支付抚养费9195.8元,剩余费用均未支付。经渑池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支付小张抚养费8804.02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其常年在外务工,居无定所,增加了执行难度。因发生疫情,执行干警便通过电话与张某先后进行了30余次的沟通,张某在电话中表示要支付小张的抚养费,但一直未履行。
11月15日,渑池县法院执行团队长李晓光带领执行干警赶赴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在村委会主任的配合下,与张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服和普法教育下,张某的父亲当场表示,小张的抚养费必须及时支付,并代张某支付了抚养费。
卢氏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
近日,卢氏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今年第一起由受害人家属申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害人何某的父母日前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和求助。
据了解,今年10月份,何某和同伴在某饮食区吃饭时与他人发生冲突。何某父母接到民警的电话后才得知孩子受伤的的消息,由于案件的涉密性质,何某父母无法得知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想委托律师为其发表法律意见并起诉对方刑事附带民事方面的赔偿事宜,但因家庭经济原因难以承担高昂的律师费用。
11月1日,何某父母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帮助,工作人员经审查后发现何某系农村脱贫监测户帮扶对象,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按照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建议何某父母从法援律师名单中自行选择律师,他们选择了当天的值班律师韩律师,工作人员当即完成了本案的指派工作。随后,工作人员及时安排援助律师会见了何某,使当事人何某沉重的心情得到了有效缓解,并对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周到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