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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没签合同,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以案释法】没签合同,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来源:三门峡政法 发布时间: 2022-12-01 浏览:686 次

近日

某物业公司一纸诉状

将小区业主张某诉至法院

物业和业主

“怼”起来啦

01  物业费拒缴风波起

物业公司诉称

张某原先能够按时缴纳物业费

但后来变着理由拒缴物业费

物业人员数次电话和登门催缴无果

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支付

物业费及滞纳金共7788元


02  没签合同凭啥缴

张某辩称

我又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内容

质量和收费金额均不明确

也没进行口头约定

再说小区管理脏乱差

物业服务不达标

要求支付物业费毫无依据

03  明法析理止纷争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物业公司已为涉案小区

履行了相应的服务义务

且张某缴过多年物业费

已实际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

双方已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依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

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

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

业主不得以未接受

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

拒绝支付物业费之规定

张某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

 

同时根据张某提交的证据

结合到涉案小区实际查看的情况

可以确认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

但尚不能构成

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

酌定对物业费减少15%计算

 

关于滞纳金的诉请

因双方未明确约定

加之张某现住小区

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服务

为缓和双方矛盾

法院不予支持

依法判决张某支付物业费5865元

双方服判息诉

04  法官提醒

创建文明、和谐、美丽小区

业主和物业共同责任

应秉承宽容理解原则

妥善友好化解矛盾

 

如物业公司确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

业主有权请求

物业公司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