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某物流公司员工李某
负责收取派送快递
公司发现其多次盗取客户快递
考虑报警对其后期生活影响恶劣
私下多次进行思想教育
02
李某不但不思悔改
还一直消极怠工
公司无奈将其辞退
李某以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
诉请法院判令
公司支付赔偿金3.9万元
03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
经审理认为
本案系劳动争议案
解除劳动关系前
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
及双方合同的约定
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李某应遵守物流公司
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禁止盗窃公私财物
不仅是公司的一项管理制度
而且是快递物流行业的
基本道德要求及常识性规定
李某作为从业多年的工作人员
对该项规定应是明知
且严格遵守的
结合本案证据
李某确实存在
私自拿取公私财物
据为己有的行为
虽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
但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对其作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并无不当
不应再支付赔偿金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严重违反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规定
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04
贪念莫起
起念入歧途
贪手莫伸
伸手必被捉
踏实工作、干净做事
才是最好的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