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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

【政法机关动态】

来源:三门峡政法 发布时间: 2023-01-18 浏览:751 次


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区分局

 一封感谢信温暖一座城 

1月16日,唐先生给湖滨分局前进派出所送来一张大大的感谢信,对户籍民警刘青与社区民警贺建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表示衷心的感谢。一封感谢信,在这寒冬腊月里,搭起连心桥,温暖了一座城。



唐先生2012年因户口问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2020年疫情爆发后,因无法实名扫码参加核酸检测,出行码也无法使用,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趁着2023年元旦放假返乡机会,他决定返乡办理户籍。

户籍民警刘青在了解情况后,迅速和社区民警贺建波展开了查证工作。经过加班翻阅户籍档案,终于找到了唐先生的户籍底册。但是户籍底册上没有照片,无法证实来人就是其本人。随后民警开展走访调查工作,走访其亲人、邻居等人,确定来人确系唐先生本人。为巩固证据,又对唐先生进行了二代身份证标准像的采集,并采集指纹、血样等进行入库比对,在各项比对结果无异常的情况下,出具调查报告。1月10日,唐先生成功办理二代身份证。

 

三门峡市检察院

 检察院+人社局 

打造帮农民工“讨薪” 维权新模

1月13日,春节前夕,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与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配合机制工作座谈会,共商为农民工“讨薪”维权大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作用,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闻令而动,利用春节前后广泛开展为期一个多月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活动。


当天,人社局重点介绍了劳动者权益维护尤其在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方面的职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表达了对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结合机制的工作需求。市检察院深入分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当前工作形势,指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民事、行政、刑事三个层面予以研究解决。参会人员就各自职能范围、可协作配合的事项和方式、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疑难欠薪案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双方一致表示本次座谈会意义重大,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互相借力,创新协作方式方法,实现内外部协同履职,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

 

三门峡市法院

 “真心”的感谢信,送给“用心”的法院人 

1月13日,26名农民工手写了一封充满温情的感谢信,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的法官表示感谢。这不仅传递着一份感激之情,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的信任。


2020年,黄某带领及其班组,共计26人,为商丘某公司在贵州某公司承包的工地提供劳务。商丘某公司与施工的班组进行核算,并向施工的班组出具《欠条》一份,但《欠条》出具后商丘某公司与贵州某公司相互推诿,未支付所欠款项。黄某等26人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二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用工单位的商丘某公司应按其出具的欠条支付工人工资。同时贵州某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承包单位,应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先行清偿后可以向分包单位商丘某公司追偿。故判决贵州某公司与商丘某公司支付黄某等26人劳务工资共计70余万元。

黄某等26名农民工涉及河南省、陕西省、湖北省的6个地市,人数众多,如果采用传统审理方式,势必增加农民工兄弟的负担,人民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等方式提供高效便捷的的网上诉讼服务,农民工兄弟利用手机、电脑就可以参与诉讼。同时依法适用诉讼代表人制度,简化审理程序,通过审理一个案件,解决了26人的工资问题,通过网络动起来,实现当事人少走路,切实做到司法便民。

 

渑池县法院

 终本案件不停止 倾情沟通促案结 

“真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钱,太感谢你们了2023年1月12日,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崔某、宋某某和张某某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由衷地说。

据悉,2017年,崔某、宋某某和张某某作为陈某某的借款担保人代其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渑池支行偿还贷款120000元,后崔某、宋某某和张某某向陈某某讨要该款无果后遂诉至法院。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渑池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陈某某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崔某、宋某某和张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某在向崔某、宋某某和张某某三人偿还部分款项后,便下落不明,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对案件的执行,且多次电话联系、登门拜访被执行人家属,对其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该案执行干警倾情、反复地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家属于1月12日与三名申请执行人经充分协商后当场支付案款60000元。至此,这起追偿权纠纷案得以妥善执结。

 

卢氏县法院

“感谢卢氏法院雷霆出击,

为我们挽回损失……”

近日,卢氏县法院快速执行,仅用6天时间就帮申请人执行到位31.4万元标的款,申请人发抖音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张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因机械租赁费用31.4万元对簿公堂,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某建设工程公司向张某支付机械租赁费用31.4万元。判决生效后,某建设工程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张某遂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卢氏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经过详细调查,发现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遂作出裁定,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联系到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其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采取扣划其名下银行存款等强制措施,公司相关负责人当即表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将执行标的款打给申请人张某。

至此,该案仅用6天就执行完毕,申请人张某十分感激,向执行干警表达了自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