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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

【政法机关动态】

来源:三门峡政法 发布时间: 2023-02-13 浏览:762 次

渑池县公安局

——--- “一村一警”微信群助力 ---——

老人血汗钱失而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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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上午,渑池县公安局坡头派出所来了一位老人,看到副所长韩杰,就紧紧拉着他的胳膊,焦急地说道:“警察同志,我的钱找不到了,你一定要帮我找找啊。”

原来,老人是坡头乡韶峰村村民,早上八时许,他骑三轮车赶去乡里的农村信用社存钱,这一路上,道路颠簸,钱攥在手里骑车不安全,放在口袋里又没有拉链,老人索性就把两万六千元连同身份证一起包在袋子里,可谁曾想,到了银行门口,袋子却不见了。得知丢失的钱共26000元,是老人一冬天卖辣椒赚的辛苦钱,韩杰一边安抚老人不要着急,一边安排人员根据出行时间调取村里监控,同时联系韶峰村“一村一警"上官铭,驾驶警车顺着老人的行驶路线返回寻找,可路上并未看到老人丢失的袋子。

于是,民警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将老人路上丢失袋子的信息发到韶峰村群和 “一村一警”工作群,希望有群众提供线索。果不其然,很快就有村民在群里反映去地里干活时,看到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双排小货车从那颠簸的路段经过。经过一番调查了解,民警排除了面包车的可能,随后大家把希望落在了双排小货车上。“这辆车在村里经常见到。”“这车好像是收玉米的,之前到我家收过粮食。”…… 韶峰村的村民们热心积极地在群里讨论着。“我好像有电话,我找找看。”终于,民警得到了车主电话。

“是我捡到了,正要去派出所上交呢!”民警拨通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往家住仰韶镇乐村的车主王某家中。王某表示,早上他去韶峰村收粮食看到路上有个袋子,打开一看是现金,当时也不知道失主是谁,就想着等回去再交至派出所。

经过清点,袋子里的26000元现金一张不少。看到辛苦钱失而复得,老人瞬间喜极而泣,向民警及拾金不昧的王某连声道谢。


灵宝市公安局

——--- 盗窃病患手机男子被警方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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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晚,灵宝市公安局尹庄派出所接到群众常女士报警,称自己在市区五龙路医院重症监护室陪护病人,将一部蓝色红米note 12手机插在大厅走廊充电,结果手机丢失。

患者到医院求医问药、家属陪护治疗本就不易,如果再遭遇“扒手”,岂不更闹心?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取了医院监控,发现作案人员系一身着深色上衣的青年男子。民警遂通过对周边区域进行视频追踪,获取到该男子相关线索。

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反复对比分析,最终确定嫌疑人系有盗窃手机作案前科、曾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赵某。

通过深入研判,民警认为这是个专盯医院、利用深夜就诊群众疲惫疏于防范之际盗窃手机的“惯偷”,绝对不会只做这一起案件就收手。尹庄派出所一方面安排民警夜晚便装深入市区多家医院架网守候,一方面组织发动各医院内保和治安信息员力量,确保嫌疑人一旦出现就能落入“瓮”中。

果不其然。2月5日凌晨2时许,民警侦查获悉,犯罪嫌疑人赵某刚刚进入市区五龙路医院大楼,疑似要继续作案。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手机两部。

经查,自今年元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多次采取同样手段在灵宝市区数个医院盗窃手机6部,并将其中4部手机出售,所得赃款3000余元被挥霍一空。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义马市检察院】

——--- 救“活”一棵树 带“火”一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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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义马市新区街道三十里铺社区董沟村因为一棵树“火”了。“这棵树龄500多年的皂角树重获生机,吸引几千名游客来俺们村参观游览,太红火了。”三十里铺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根成高兴地说。

濒死古树成网红打卡景点,离不开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的积极履职。2022年4月20日,一名志愿者给该院检察官打来电话,反映董沟村古树濒临死亡的线索。“古树是有生命的文物,这棵皂角树树龄500多年,被当地群众视为‘吉祥物’。”得到线索后,该院迅速组成办案组,询问证人、网络查询、现场察看,得知这棵树缺乏保护,因山体滑坡导致树体倾斜,濒临死亡。

随即,该院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保护古树职责。相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申请了专项保护资金,聘请某园林公司技术人员为古树制定紧急救护方案,并对斜坡进行土方回填,砌筑挡土墙、排水沟。

5个月时间,古树保护整体工程基本完成。整改过程中,检察官同步督导巡查,并就充分发挥古树文化旅游价值,打造文旅小镇,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建言献策。如今,这棵饱经风霜的皂角树遒劲的树枝直插蓝天,以新生的姿态,迎接到访的游客。

【卢氏县法院】

——--- 强制执行百万欠款 ---——

申请人赠锦旗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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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申请人雷某专程来到卢氏法院,将一面印着“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八个金字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法院强制执行,为他讨回垫付的122万余元水泥款。

2018年初,某水泥公司和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某水泥公司为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水泥,水泥款由雷某垫付,费用结算由雷某负责。后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下欠水泥款122.2万余元未付,雷某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付清欠款。卢氏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依法判决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雷某支付水泥款12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雷某遂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卢氏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对被执行人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依法冻结。不久后,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有工程款入账,遂依法对该款项进行强制扣划,经过不懈努力,122.2万余元执行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