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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

【政法机关动态】

来源:三门峡政法 发布时间: 2023-03-22 浏览:570 次

【渑池县公安局

——--- 外地老人走失两年多---——

民警助其家人团聚

3月18日,段村派出所接“一村一警”反映:其在入户走访途中,在柏隆牙山村发现一位老人无家可归,需要帮助。得知消息后,民警迅速带领值班人员到达现场,看见一位老人目光呆滞、神情恍惚。民警与其耐心交流,发现老人不能正常沟通,身上也没有携带有效证件,无法得知其身份信息。

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拿来了毛毯让其暖身,并给他端来了热乎乎的饭菜。民警几经周折,最终查询到该老人信息,原来他叫张某,系平顶山市舞钢人。民警立即设法与其家人取得联系,经了解,患有自闭症的张某大概自2020年11月从舞钢老家离开,便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去向不明,家人苦苦寻找两年多未果。接到民警电话时,起初其家人还不敢相信,当确定老人就是自己走失两年多的亲人时,他们内心的激动之情难以言喻。

3月19日傍晚时分,张某家人驱车300多公里从舞钢赶到段村派出所,看到老人平安无事,家人激动万分,他们紧握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陕州区检察院

——--- 消毒产品冒充“祖传秘药”售卖 ---——

近日,陕州区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一起夏某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监督办案+诉源治理”的方式,不仅让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且净化了药品销售市场,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9月,该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线索。经审查刑事侦查卷宗材料、询问违法行为人和侦查人员座谈等方式查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15日,夏某网购1200瓶无标识的某品牌消毒产品抑菌乳膏和经络疏通乳膏后,随意标识为“神奇九毒抑菌膏”“神奇九毒筋骨膏”,虚夸为“民间秘方”“祖传秘药”,宣称可治疗头疼、前列腺炎、椎骨病等,在辖区多家农贸市场进行兜售。经查实,夏某共售出996瓶,销售价款3800元。该院经审查认为,夏某将消毒产品冒充药品在集贸市场销售,属于销售假药行为,已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该院召开视频听证观摩会,邀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等参加,以认定销售假药的依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系数为焦点进行听证。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夏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公益损害赔偿金数额的意见。随后,该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夏某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14万元。2022年12月26日,检察官在法庭上围绕假药认定、法律责任、维权途径等开展法庭教育,旁听人员对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作用有了深刻认识。

2023年1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600元,同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14万元。

在办案的同时,针对辖区集贸市场存在销售膏药、中药饮片等药品违法行为,该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开展农贸市场、集市药品销售专项治理,净化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市场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净化了市场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渑池县法院

——--- 巡回进村断纠纷 现场释法促和解 ---——

3月17日,渑池县人民法院英豪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

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两家宅基地相邻。被告赵某在其门前、原告李某宅基地西南墙角外开辟了一块菜地,并在路边种植一排竹子,为防止竹子蔓延生长,被告赵某在竹子北侧挖了一道深约20厘米,长约2.5米的土壕进行阻断。原告李某认为被告赵某将菜地挖土成坑,引水灌溉,造成排水不畅,从而导致其房屋西南角墙根下沉,墙体开裂。原告李某遂将被告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厘清纠纷症结,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通过现场勘查、上门谈话等方式,对该案件的缘由及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确定。同时,认为该案纠纷发生在邻里间,可以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争取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关系和谐。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房屋裂缝的原因争执不休,矛盾十分尖锐。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居,案件通过判决解决只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加深两家之间的隔阂。于是,承办法官从情理法方面耐心调解,协助双方沟通,围绕问题症结,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赵某同意一个月内将门前竹子除掉,菜地垫平,便于排水。至此,这起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