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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一十一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一十一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4-21 浏览:692 次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一站式”集中办理

促“繁简分流”工作提质增效

 

为推动全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4月18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在湖滨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现场会。两级院分管刑检的副检察长、刑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院三级高级检察官贾建超主持会议,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匡江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庭审观摩和座谈会两个阶段进行。参会人员首先对湖滨区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6起危险驾驶案、3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进行了庭审观摩,学习了湖滨区检、法两院按照案件性质分类、实行“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核实认罪认罚、集中当庭宣告判决”的“简案”庭审模式。该9起案件平均庭审时长10分钟,大大提升了诉讼效率。

 庭审结束后,参会人员在湖滨区检察院参加座谈会。湖滨区检察院介绍了该院办理速裁程序案件的经验做法,各基层院围绕庭审观摩和“繁简分流”工作开展情况,详谈看法、分析问题、提出下步打算。

会议就深入推进全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厘清工作思路,找准做好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方法路径。三是加大探索力度,努力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既定目标。


灵宝市公安局

小户口 大民生

4月14日上午,河南南阳南召县群众靳某、许某将一面写着“一心为民、警风高尚”的锦旗专程送到灵宝市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民警吴晓霜的手中,对吴晓霜为他们解决户口难题表示感谢。

原来,此前靳某和许某曾来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吴晓霜,称因种种原因许某无户口,希望公安机关帮忙。期间,吴晓霜反复和许某联系沟通了解事情原委,并帮助她梳理生活轨迹,通过请示上级、发公函给许某出生地等办法,想方设法帮助许某解决难题。调查中,吴晓霜发现许某生活轨迹涉及河南南阳及灵宝多地,需要多方调查取证,便让许某返回南阳查询出生地档案资料,她来负责调查灵宝市内相关情况,以求最短时间解决问题。

期间,许某因为家中琐事及疫情防控等客观因素,始终没有前来办证大厅提交资料。

近日,许某再次打电话咨询此事,吴晓霜通过打电话、发微信、发公函,同时联系许某出生地、常住地派出所、村干部、老同学等多方调查取证,并在治安大队、尹庄派出所的多方协调下,最终完善了各种户籍资料,经过三门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批准,为许某办理了户口业务。

看着手中崭新的户口本时,悬在许某心中石头也终于落地了,她激动地向民警连声道谢。


灵宝法院

首例环境资源案审结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案件。该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先明莹担任审判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合议庭当日合议,作到快审快结,支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系灵宝法院环资案件指定管辖后的首起环资类案件。

某建材公司超标排放有害气体二氧化硫,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某建材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决定书。

灵宝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建材公司未在起诉期限内诉讼,起诉的真实目的为拖延交纳罚款,合议庭向某建材公司释明法律条款,劝导某建材公司接受行政处罚,驳回了某建材公司的起诉。

灵宝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配备刑事、民事、行政三名员额法官,专门审理灵宝市、卢氏县环境资源案件,目前已受理环资案件6起。下一步,灵宝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打造专家型环资法官队伍,严格落实防、治、保并举的环境资源审判要求,不断提升人民法院保障生态优先、助推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卢氏法院

办案途中遇事故 法院干警忙救援

4月14日上午,卢氏法院五里川法庭干警前往双槐树乡办案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危机时刻,法庭干警李茂森、张轸、杨绍清、李雪诣及时投入救援,分头拨打报警、救助电话,维护现场秩序,拍照留存现场痕迹,随后协助卢氏急救中心将伤者抬上救护车,为事故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救治时间。

据了解,该交通事故系一辆小型三轮摩托车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小型三轮车侧翻后,驾车人被撞飞在地,身体上的假肢被撞掉。由于国道上来往车辆较多,为避免过往车辆对伤者及其他群众造成二次伤害,法庭干警当即打开警车警灯和警报器,将警车停放至事故现场前警示来往车辆,并迅速对围观群众及来往车辆进行疏导。在法庭干警的带动下,现场群众也加入了救援队伍。

目前,受伤人员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事故无情人有情。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卢氏法院五里川法庭干警见义勇为,暖心救助车祸伤者,用担当诠释初心使命,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彰显了人间大爱。

卢氏县司法局

婚姻破裂陷困境 法律援助传温情

近日,在卢氏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一桩涉及家暴的离婚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据了解,高女士于2014年6月份经人介绍与杨先生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0月份登记结婚。杨先生入赘高女士家,婚后育有一双儿女。由于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后长期矛盾不断,杨先生性格易怒暴躁、有严重暴力倾向且对儿女生活不管不问。2020年后,双方就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今年初,深陷婚姻困境的高女士来到卢氏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审查过相关材料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考虑到高女士的特殊情况,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便民“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其指派和对接了援助律师,薛律师迅速接待了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查阅大量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为诉讼做好准备。

今年3月,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法院组织当事人证据交换和质证,最终判决双方离婚。杨先生每月支付未成年儿女的抚养费直至满18周岁,此外还需支付高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万余元,高女士的困境最终得以解决。庭后,高女士对法律援助服务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