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
高空抛物砸伤路人,他被判了
近日,由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高空抛物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1年10月26日,在三门峡市某小区内,被告人马某某与其弟在该小区的一栋单元楼内进行废旧物品拆除,马某某将门框从高空抛下,砸到路过此处的被害人郭某某头部,致其倒地昏迷。
“我这不是犯罪,东西太重了,我拿不动就扔下去了,我不是故意的。”办案检察官在讯问马某某时,他这样说道。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高空抛物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经查明,马某某的辩称与事实不符,造成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后,湖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感谢示范区公安民警的重视和负责,让我们顺利拿到了工钱……”4月19日,拿到了辛苦多日的劳务报酬的27名农民工兄弟满脸喜悦,对禹王路派出所民辅警的工作效率赞不绝口。4月18日,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禹王路派出所接到一起涉及劳资纠纷的警情,现场人员情绪激动。副所长杨波涛立即带领辅警谢卓杰、张佳熙等同志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农民工工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禹王路派出所所长张海龙获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该工地负责人到场协商解决。处警民警在详细了解事情原委的基础上,着手跟进处置化解,摆事实、讲法律、谈利害,经过派出所民辅警用心调解,劳资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
4月19日,在派出所民辅警的见证下,该工地负责人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款逐一进行兑现。这起劳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制宣传进校园
警校携手护安全
近日,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禹王路派出所所长张海龙带领民警多次到辖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一中等高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暨反电信诈骗”法制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毒品危害以及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伤害、保护自身安全等方面,与同学们进行深入交流、互动。所长张海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让同学们意识到学习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诱惑、侵害。民警邵国瑜以近期各高校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精心制作的PPT课件,从电信诈骗的定义、特点、种类和防范措施等方面着手,深入剖析了诈骗分子行骗的常用伎俩和在校学生容易上当受骗的主客观原因。期间,民警组织同学们观看了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片,呼吁全校师生要增强防范意识,严防诈骗陷阱,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
在活动现场,民警还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手把手协助大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铜墙铁壁”。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执行局来了》栏目全程直播一起腾房案件,直播长达1.5小时,累计23.2万+网友在线围观......
原告党某与被告李某、槐某,第三人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槐某将位于灵宝市黄河路北段某小区一单元XX室房屋腾空交与原告党某。因李某、槐某怠于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涉案房屋,督促被执行人李某、槐某尽快腾退房屋,但其一直不积极配合。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未果,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槐某送达了腾房公告,但公告期限届满后其仍未腾房,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抵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敲门发现案外人在家,经联系,第三人王某抵达房屋现场,向其释法明理后,执行干警依法有序对涉案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取证,保证腾房行动公开、透明。直播过程中,执行法官和主播带领网友们实时“云”见证了执行行动全过程,并对网友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解答,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小客人”——卢氏县实验幼儿园30多名小朋友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法院,零距离认识法官、了解法院,在幼小的心灵中种下“法”的种子。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法治启蒙教育,开阔幼儿眼界,从小培养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卢氏法院开展了此次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实验幼儿园部分小朋友走进法庭,“沉浸式”感受司法。
活动中,卢氏县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小朋友们讲解了国徽、法徽、天平、法槌、法袍的意义和审判法庭的基本组成,并现场邀请小朋友们做了一回“小法官”。好奇而兴奋的孩子们争先穿上法袍,敲响法槌,扮演着庭审角色,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
“我现在知道了法院是干什么的,知道法徽上的天平代表着公平公正……”“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也要当法官……”活动结束了,但孩子们还意犹未尽,你一言我一语地交流着活动感受。“感谢卢氏县法院为我们师生提供了这次到法院参观学习的机会,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孩子们的法律知识教育”卢氏县实验幼儿园大班老师薛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