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驾车追尾
2022年10月28日
小李驾驶货车追尾其父的轿车
致轿车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
小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后经4S店维修花费8280元
免责条款不赔
小李车辆投保有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事故发生后
小李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
小李与老李系家属关系
根据免责条款约定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
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
所有的财产损失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老李将小李和保险公司
一并诉至河南省唐河县法院
判决合理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
行为人因过错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
小李驾驶的机动车
与老李驾驶的机动车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导致老李的车辆受损
小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老李与小李
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
其和通常情况下
与交通事故肇事者无直系血亲
或其他亲属关系的第三者并无不同
小李作为侵权人
应当对受害人老李的合理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之规定老李车辆的合理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小李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车型、年限及本次事故造成车后尾灯保险杠破损等因素结合4S店维修报价维修费酌定为6500元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老李6500元
霸王条款无效
霸王条款系
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
减免自身责任的
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
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
其限制消费者权利
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本案中保险公司条款将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一律排除在第三者责任险之外保护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但损害了受害者的权利有悖于设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初衷该免责条款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