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儿子借钱后无力还款
需要父亲偿还吗
请看河南省封丘县法院审理的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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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2日
张某出具借据一份
从李某处借款5万元
约定借款期限为5个月
后张某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
李某遂找张父商议
张父表示愿意代子偿还
并写下欠条
保证5个月内还清欠款
后因李某催款过急
与张父发生争吵
张父不愿意继续还款
李某将张父诉至法院
要求其偿还借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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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
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可以催告债权人
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
债权人未作表示的
视为不同意”
本案中
张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
在其无力偿还时
经债权人李某同意
张某可以将债务转移给其他人
张父代子偿还借款
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
但经与债权人李某协商同意
就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债务
不能随意反悔
拒绝履行义务属于违约
法院判决张父按照约定
偿还李某借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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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 封丘县法院
冯村人民法庭庭长
“子债父偿”
一般没有法律依据
只有在继承关系等特殊情况下
父母才有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
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况
(1)子女未成年的
子女对外所欠的小额债务
经父母追认后有偿付义务
(2)成年子女与其父母共同生活
且子女收入、财产
均与父母家庭共有的
子女亦是为家庭欠债的
父母有偿付义务
(3)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
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
父母有偿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