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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四十八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四十八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9-04 浏览:391 次

湖滨区法院


 兄弟俩一死一伤!

偷“电网”触犯“法网”


电力设施是社会公共设施,是社会发展的“经济动脉”。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做着不劳而获的美梦,为了个人的微利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终将难逃法网。


2022年5月6日,被告人崔某与其哥哥(已故)预谋盗窃铁塔电缆线及配件,当日20时30分许,二人驾驶一辆三轮车到达三门峡市湖滨区西贺家庄桥南100米处附近,使用携带的扳手、液压钳、锯子等工具,开始由下往上对铁塔固定电缆线的金属扣件进行拆除,在对塔顶电缆线扣件进行拆除时,哥哥触电,弟弟在帮助哥哥时也触电,二人从塔上坠落,哥哥当场死亡,弟弟受伤。


二人的行为致10KV德22#陕州大道线路被破坏,造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三门峡市康复医院、三门峡市德馨苑小学等10余家单位停电约4个小时。经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三门峡供电公司核算,因本次事故导致其公司损失电费、抢修费用等费用共计9269.0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破坏正常通电运行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应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定罪处罚。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并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综合该案事实、情节,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灵宝市法院


-终本案件不“终止” 

10万欠款全到账!


“我的儿子给你们添麻烦了,他现在知道错,让我一定将钱亲手送到法院,并向你们道歉......”2023年8月28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一位老人受儿子委托,手捧10万元现金,将几年来一直未履行的执行款送到了法院。


2019年4月,李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李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但王某一直未履行。


2019年8月,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后仍未能将全部欠款执行到位,该案以终本方式结案。但终本并不意味着结束执行,申请人不放弃,执行干警同样也会全力以赴。


2023年8月下旬,李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得知王某外出务工多年,应该具备偿还能力,遂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干警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有一朋友在市区工作。联系王某朋友后,执行干警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希望他能劝说王某配合法院执行,并通过其微信向王某送达纳入失信人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但王某仍然不为所动。8月28日,执行干警已经做好异地寻人抓捕准备,但被执行人王某家属和朋友却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送来了全部执行款10万元,遂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湖滨区检察院


-她能否讨回亡夫生前工资?


“陈某,你好,刘某将欠你丈夫的工资支付完了吗?”“已经支付了一部分,刘某承诺年底前将剩下的工资全部支付给我。感谢检察官替我伸张正义,还帮我申请司法救助……”近日,湖滨区检察院检察官陈静致电远在四川内江的案件当事人陈某,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


今年3月,该院办理的这起案件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民事支持起诉优秀案例。


妻子追索丈夫生前工资久未果

陈某的丈夫王某是四川内江人,生前曾在刘某(系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承包的山东邹城某工程工地上打工。工程完工后,刘某于2015年2月11日向王某出具结算单一份,载明欠付王某工资款共8万余元,于2015年6月30日前付清,如到期未付,则从2015年7月1日起计算利息。王某同意后,在上述结算单上签了字。然而,刘某并未兑现承诺。王某多次向其索要,刘某总以各种借口拖延。


2016年12月20日,王某因病去世。妻子陈某为向刘某讨要丈夫生前的劳动报酬,从四川内江带着两个未成年子女和年迈的公公来到我市,边打工边抚养两个孩子。陈某的公公年逾七旬,也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补贴家用,一家人的生活十分困难。


5年来,陈某等人曾多次向刘某索要劳动报酬。起初,刘某说自己没有能力支付工资,后来干脆不接电话,对陈某等人避而不见。


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

2022年5月20日,陈某等人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向湖滨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该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死亡,王某的继承人有权要求刘某支付相应款项;刘某长期拖欠王某劳动报酬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等4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诉讼能力偏弱,独立起诉较为困难,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


同年5月22日,湖滨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申请人陈某等4人向湖滨区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与法院沟通协调,帮助申请人办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法院收到支持起诉意见书后,经审查,准许申请人缓交该案诉讼费,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同年6月,在法院主持下,陈某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刘某分两次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合计7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3万元、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4万元。协议签订后,湖滨区检察院持续对调解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诉求尽快实现。


做好“后半篇文章”

在调解协议执行期间,陈某向湖滨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该院控申检察官通过对原案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后,因欠薪一时无法执行到位,两个孩子需要照顾,陈某无法打工,她的生活陷入了极度困难。

检察官通过对陈某的生活、居住情况进行走访了解,与陈某租住地的社区进行沟通联系后,认为陈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湖滨区检察院遂决定对申请人陈某进行司法救助。经过多方努力,司法救助金如数交到了陈某手上,缓解了陈某一家人的生活难题。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陈某除了在经济上存在困难以外,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还导致她身心俱疲,对未来迷茫且灰心,而这样的心理状态对孩子们的成长非常不利。走访中,检察官感到两个孩子怯于交流,学校也反馈孩子们内向拘谨。鉴于此情形,湖滨区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多次和陈某见面,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和关爱未成年人教育引导,还为她提供具体的就业指导,帮助陈某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灵宝市公安局



破案挽损

 “这么快就把我的摩托车找回来了,太好了!”8月28日,在豫灵派出所大院内,何先生看到失而复得的摩托车激动不已,不停地向办案民警表示感谢,并将一面“为民服务  破案神速”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8月中旬,豫灵派出所在办理芦某等5人盗窃摩托车案件中,追回2辆被盗摩托车(其中一辆已经返还失主)。犯罪嫌疑人无法提供剩余车辆的具体请况,民警便从被盗车辆信息入手,确定了车主身份信息,但由于车主当时在外务工无法返回,民警便暂时保管车辆。


8月28日,何某返回豫灵后,第一时间到派出所,对民警不但破案神速帮自己挽回损失还帮自己看管车辆表示感谢。


(来源:湖滨天平、灵宝法院、正义三门峡、平安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