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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六十一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六十一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0-25 浏览:243 次

卢氏县法院

和解!和解!又和解?这次行不通了!

在执行案件中,“执行和解”本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保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双赢”举措,但有些被执行人却利用执行和解制度,将此当作逃避、拖延执行的“避风港”。明明达成和解,结果爽约了。面对这些有“拖延症”的被执行人,卢氏法院执行干警坚决硬起手腕,对“症”下“药”,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系街坊邻居,2012年刘某向杨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期间刘某偿还杨某借款本息合计44000元后,剩余款项未能偿还,2017年杨某向卢氏法院起诉,刘某请求和解,双方达成和解,还款期限已至,刘某未能按调解书内容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依法传唤刘某到庭,刘某称愿意和杨某和解,承诺该款项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还清,并愿意多还杨某2万元,且愿意将自己在五里川镇上的住房作抵押。杨某念于双方街坊关系,于是同意该还款计划。岂料到期后,刘某仍未还款,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是刘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愿见面,以此拖延履行、躲避执行。


近日,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再次见到刘某,刘某仍想以双方是街坊邻居为由,和杨某和解。面对一而再,再而三丧失诚信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用司法手段督促其快速履行。



灵宝市法院

悬赏公告显成效立竿见影促执结

“我是卯某的姐姐,欠丁某的钱我替他还,请撤掉悬赏公告吧……”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悬赏措施,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与社会力量,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义务,有效执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卯某与丁某不当得利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卯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更采取不见面、不接电话的方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网络和线下查询,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


为快速推进案件执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同意后,灵宝法院第一时间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广泛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其住所地同步张贴了悬赏公告。公告发出不到一周时间,一直“躲猫猫”的卯某在得知被“悬赏执行”后,慑于悬赏曝光的舆论压力,当即让其姐姐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该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成功执结。



“法庭+执行” 高效联动解民忧

10月1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联合执行局,对豫灵、故县等辖区内的执行案件进行了一次联合执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张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灵宝法院故县法庭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李某货款16252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县法庭了解到该情况后,对案件后续进展持续跟进,并多次联系张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张某仍然拒绝履行。


为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故县法庭与执行四组联动执行,将执行程序前置,依法对张某名下车辆进行保全查封,由于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找到查封车辆成为本案之关键,于是,法官与执行干警多次走访、调查,最终于10月18日找到张某名下车辆,并当场将车辆扣押,同时依法传唤张某到法庭。经过调解,张某承诺第二天将货款送到法院。


当天,故县法庭执行干警利用对辖区乡镇情况熟悉的优势,配合执行四组干警对辖区的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并依法拘留一名被执行人。


(来源:卢氏法院、灵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