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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九十四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九十四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27 浏览:49 次

渑池县法院

深追“拉车门”销赃 能动司法护平安

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李某辉“拉车门”盗窃案中,发现李某辉将盗窃所得烟酒销赃至县区某烟酒门市进行获利。

为此,该院少年法庭主动与渑池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相关部门多次联系、沟通、交流,共同研讨堵塞漏洞的渠道途径、方式方法及后续宣传教育警示活动方案等,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少年法庭将该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两部门,由两部门按照权责范围分别依法进行审查处理。两部门根据法院移送线索材料,分别对案涉烟酒门市进行了教育、处罚,其中县烟草专卖局以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通过诚信自律小组对全县1352户零售商进行普法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教育、震慑效果

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于规范高效地实现个案正义,同时又不能止于此,要通过研究挖掘个案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盲点难点堵点问题,能动司法,主动履职,以案例为抓手,采取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与相关单位或行业共同研讨、堵漏建制、完善管理、消除隐患,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与社会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凝心聚力,形成合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普法“量身定制” “未”你成长护航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学生了解预防校园霸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月25日,渑池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组织青年法官、检察官走进韶州中学开展“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活动,为全校1000余名学生开启了一场身临其境、丰富多彩的“沉浸式”法治研学之旅。

活动中,法官助理王勇以《敢于向霸凌者说不》为题,用生动的语言、典型的案例围绕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进一步加深了青少年对校园霸凌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课后,少年法庭负责人刘韶兴向在场的所有师生强调了刑事犯罪的严重后果,刑事犯罪的责任年龄,同时结合目前网络上沸沸扬扬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语重心长的告诫所有学生,一定要明白自己的身份,做正确的事情。并鼓励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会敬畏法律,远离违法犯罪,勇于向校园霸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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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

案件虽撤心温暖 一面锦旗谢法官

近日,一名当事人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法官董丽媛送来一面锦旗,对法官温情耐心的办案态度和尽责尽职的工作作风给予赞扬。

在办理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原告贾某对已去世丈夫生前款项进行追要,但案件主要相关人员一方去世、另一方在监狱服刑。为查清事实真相,董丽媛团队主动与相关监狱对接,向正在服刑的案件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案件审理过程中,董丽媛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抽丝剥茧、条分缕析,经两次开庭审理,案件真实情况全部得以查清,后原告因个人原因撤诉。

送接锦旗时,贾某激动地说“董法官,我的案件虽然撤诉了,但是让我在湖滨区法院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啥是好法官”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人民法官做深做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鞭策与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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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检察院

让青春与法治同行 同心共护“少年的你”

为进一步强化“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3月25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妇委会主任赵琳走进市第一初级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同学们见过或者听说过校园欺凌吗?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形式?”课堂上,赵琳从校园欺凌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出发,带领同学们认识并进一步了解了校园欺凌;从校园欺凌的危害、应对方式、预防方法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引发的犯罪和危害,并告诫同学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及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随后,赵琳针对学生群体社会经验少、防范意识弱等特点通过电信诈骗的真实案例,向同学们阐述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新形势、新手段,并结合近年来办案实际引导学生正确识别、防范、应对。新颖、轻松的普法内容,让同学们在思考和讨论中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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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仰韶法魂 湖滨天平 灵宝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