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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二十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二十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7-25 浏览:75 次

三门峡市法院 湖滨区法院

两级法院协同发力  为民解忧为企纾困

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湖滨区法院开展强制执行行动,整合执行力量、凝聚执行合力,为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邓某与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排除妨害一案,双方所签订合同履行有效期届满后,邓某行使取回权受到阻拦。经过一审、二审,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均败诉,但其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承办人两次到案涉场地勘察实际情况,并多次组织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案涉房屋腾退工作困难多、工程量大,湖滨区法院经过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并报上级法院批准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按照行动方案,7月17日,两级法院20余名干警分工有序、责任到人,在现场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加大释法析理力度,执行行为规范,控制局面得力。案件承办人、各方当事人与公证人员一同对案涉判决事项、财产现状予以确认、登记后,相关机器设备、简易钢结构房等开始拆除并搬离。全部拆除预计需要15日左右,届时案件即可执行完毕。区政协委员到场见证、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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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法院

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责任帮吗?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充分运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成功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时,原告向患病的丈夫支付一次性经济帮助金10000元,保障了弱者一方的合法权益。

原告丁某(女)与被告金某(男)于2003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因生活所需,原告丁某婚后外出务工至今未归。2010年原告丁某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存在修复可能,遂判决不准离婚。2022年,被告金某因脑干出血长期卧床。2024年原告丁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灵宝法院阳平法庭经审理认为,原告丁某2009年离家至今,夫妻双方分居长达十五年之久,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依法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被告金某脑干出血长期卧床,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无法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可以认定为生活困难,适用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承办法官结合案情,根据原告收入状况、被告需求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酌情判决原告丁某向被告金某支付经济帮助金10000元。

判决生效后,金某申请执行。阳平法庭当即立案受理,第一时间向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丁某名下财产线索。执行干警联系丁某,从情、理、法角度,反复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丁某态度松动。次日,丁某向法庭缴来执行案款10000元现金。考虑到被告金某患病卧床的实际情况,法庭遂将10000元案款送至被告金某家中。至此,该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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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检察院

“恋爱债”圆满和解,检察温情化干戈

近日,在河南省义马市,一场恋人分手后围绕恋爱期间借款的纷争,在检察机关的温情调解下成功落幕,为这段“因爱生债”的波折画上了平和的句点。

徐某与冯某,曾是大学校园里的同窗,自 2017 年坠入爱河,情意绵绵时,双方资金往来频繁。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8 年 4 月 1 日期间,冯某向徐某借款 34981 元,并出具借条。怎奈,爱情的小船在岁月长河中飘摇不定,最终两人分道扬镳,矛盾也接踵而至。徐某遂向义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支付 4 万元整,庭审中变更诉求为偿还借款 34981 元,法院判决支持了徐某的请求。冯某对此不服,申请再审,却遭驳回,无奈之下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曾经的“怦然心动”演变成如今的对簿公堂,往昔的浓情蜜意化作如今的剑拔弩张。冯某拿出新的证据,表明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期间,双方在微信上有相互转款,相互抵消后,冯某合计转给徐某 4440.1 元。

面对这一复杂棘手的案件,办案检察官李国强没有生硬地依法裁决。他深知,双方皆为年轻人,又属恋爱期间的债务纠纷,倘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冯某或许会抗拒执行,双方的矛盾更会如火上浇油。在深入研究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李国强敏锐地察觉到调解才是化解矛盾的最优之选。

但调解的过程充满艰辛。徐某因身怀六甲身体不适,冯某在外地工作繁忙难以抽身回义马。然而,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悉心交流,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从事理、法理、情理等多个维度释法明理,引导双方设身处地、相互理解,极力消除彼此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达成和解。当日,冯某偿还徐某现金 22558 元,双方此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再无任何纠葛。当天下午,冯某委托代理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法院依据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执行结案。

灵宝市司法局

反诈宣传进乡村,防骗意识入民心

“特价促销实为假,贪小便宜吃大亏!手指一点秒到账,骗你钱财莫商量!新型诈骗花样多,擦亮双眼别迷惑!”近日,灵宝市司法局组织法治宣传员走进乡村社区、街头市场,向广大群众宣传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

“辛辛苦苦挣点钱不容易,一眨眼被骗太令人伤心啦!这份宣传手册可以带回去经常看看,一定得注意防范各类投资‘陷阱’!”西瓜摊旁、小吃摊边儿......法治宣传员向过路群众发放反电信诈骗普法宣传彩页,讲解常见的电信诈骗类型及身边发生的真实典型案例,普及金融安全知识,提醒群众如何识别防范,进一步提升防骗拒骗的意识和能力。活动中,法治宣传员还引导群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手把手帮助安装注册,并演示如何使用App诈骗预警、举报等功能。同时告诉孩子们玩耍电脑手机时不要轻易点击各类链接、红包,尽量在家长的陪伴下正确使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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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滨天平 灵宝法院 正义三门峡 灵宝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