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凝聚检察合力,发挥最优检察监督职能”为契机,融合执检、未检、控申等多项业务力量,同时联合院司法警察人员组成调研组,开展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联合检察监督。
调研组先后到杜关、文峪司法所听取工作汇报,对辖区内的在册人员通过翻阅档案、入户暗访、电话暗访等方式,核查请销假情况,检验社区矫正教育与参加公益劳动的成效。并结合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八项措施》的规定,对在矫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走访马院村村委会和暗访在矫人员家、邻居等,综合评估帮教措施是否有效,检验其学习劳动技能、正常回归社会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在开放的社区中服刑,存在着多种诱发犯罪的因素,对其依法实施严格监督管理,既是刑罚执行的必然要求,也是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前提和保障,旨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力度,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提升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