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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小时!沈丘“2020.12.03”特大盗窃金店案成功告破!

72小时!沈丘“2020.12.03”特大盗窃金店案成功告破!

来源:大象新闻-法制频道 发布时间: 2020-12-13 浏览:5213 次

12月10日上午9时许,沈丘县公安局院内器乐声声、锣鼓阵阵、热闹非凡,30余名群众在庞大鼓号队的“护送”下,喜气洋洋地走进沈丘县公安局院内,将巨大的慰问横幅、鲜红的感谢信和书写着“雷霆出击、破案神速”内容的鲜艳锦旗交到沈丘县公安局领导和侦察员的手中,对周口市、沈丘县公安机关昼夜奋战、侦破沈丘“2020.12.03”特大盗窃金店案并为他们挽回巨大财产损失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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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7时许,沈丘县公安局接报称:该县刘庄店镇一珠宝首饰店被盗,失窃项链、戒指、吊坠等珠宝首饰共计360余件,价值90余万元,被盗现金7000余元。 


案发后,周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大要案侦破机制,周口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元明立即作出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侦查、技术等部门快速同步上案,全力协同沈丘县公安局专案专办、快速破案、全力追赃。沈丘县公安局局长李恒新第一时间组织民警成立专案组投入到紧张的侦查工作中。短短一个小时内,周口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合成联动由现勘、侦查、图侦、派出所等力量组成侦破网络已高效运行。


专案组民警以被盗珠宝首饰店为中心,摸排走访了周边商铺及重点路段的商店店主、店员、住家群众等210余名,初步掌握了案发时段、失窃物品等相关案件信息。视频侦查组调取案发现场室内及周边重点路段相关联时段的全部视频,并由20余名专业民警连续进行分析、研判。经过周口市、县两级公安机关24个小时连续不断的辛勤工作,信息研判组结合现场调查走访,将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沈丘县人蒋某某、贵州省毕节市人王某某二人为重点嫌疑对象。


作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较强,利用多种伪装干扰侦查,企图蒙蔽警方视线,但经过现场勘察组多次连续精准勘察,终于发现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并锁定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随即全面展开。


12月6日晚,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在宁波市镇海区一洗浴中心内将二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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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其从浙江宁波驾车途径安微临泉、界首等地,流窜到沈丘潜入珠宝店疯狂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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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专案组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寄存物品处起获被盗的现金、项链、吊坠、钻石、戒指等大量黄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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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沈丘,并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