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至18日,周口市检察院举办民事检察业务网络培训班。
本次培训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为主题,结合当前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实际,针对全市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短板,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周口师范学院民商法学专家、市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森,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马灵钧、检察官助理危小禁为全市民事检察干警带来内容详实、主题鲜明的讲解。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强,实用、管用,对以后的工作大有帮助,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1、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当前,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时有发生,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诉争。
2、虚假诉讼有什么危害?
从表面上看,大多数虚假诉讼案件是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来获取非法利益,但就其实质而言,虚假诉讼行为人恶意地利用国家司法制度实现个人目的,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损害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与公信。
3、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
有什么意义?
为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净化诉讼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国虚假诉讼监督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高检建[2020]2号(总第5号)检察建议,以期共同防范和规制虚假诉讼,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