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错了,感谢检察机关能够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涉案嫌疑人徐某、崔某在听检察机关对他们拟作不起诉决定时激动地说。
“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这次听证会很有必要,通过听证会公开说理,化解矛盾,为案件后续处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郸城县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点赞检察机关。
为促进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检察案件办理质效,近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司法为民理念,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立强主持,邀请政协委员、律师、村民代表担任听证员。
会上听证了两个故意伤害案件,分别是徐某、崔某因琐事将他人打成轻伤。
犯罪嫌疑人徐某、崔某都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也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听证会上,当事人双方充分陈述案件事实,阐述各自诉求,听证员发表意见,案件承办人从多个角度释法说理。听证人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汇报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对徐某、崔某不起诉的决定,表示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的规定,做到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大程度了化解社会矛盾。
在听证员见证下,被害人张某、杨某当场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
马立强副检察长对犯罪嫌疑人徐某、崔某说,“检察机关希望你明白,刑罚的功能不仅止于惩戒,更在于教育、感化、挽救。遇事忌冲动,行事忌拳头,希望你以案为戒,深刻反省自己。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严格约束和管理自己,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做到懂法、守法。”
在听证员和检察官的共同见证下,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