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报》2022年3月23日头版刊登我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万人助万企”活动的经验做法,现将《努力让企业留下来好起来——周口市检察机关用心释放司法温度》一文转载如下:
2021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树立“全周期服务企业”的观念,推行干警联系企业跟踪服务制度,不断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创造了良好环境,努力让企业留下来、好起来。即日起,本报陆续推出系列报道,详细介绍我市政法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具体做法和实际行动,展现政法担当,贡献政法力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2021年以来,周口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认真贯彻市委“万人助万企”活动重大决策部署,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抓手,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向社会公开宣布“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十项承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由“坐堂问案”到“登门纳谏”
“企业经营环境怎么样?在企业运转过程中,你们还有哪些问题和困难,尤其是法律方面的,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你们提供服务。”日前,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宫武一行参观了河南三利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展览室、仓储车间等,详细了解企业发展概况、生产销售状况,以及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王宫武表示,检察机关鼓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无事不扰、有事不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建立台账,逐条抓好落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提速。
为进一步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万人助万企”活动的意见》,规定了13条具体措施,要求检察干警树牢“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的理念,摒弃“坐堂问案”“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积极“走出去”,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的“急难愁盼”,使检察职能的履行与企业的司法需求精准对接,真正帮到点、扶到位。
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65次,两级院检察长到分包企业走访调研27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7个。在“走出去”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主动“请进来”,邀请企业家代表积极参加检察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征求民营企业家、企业商会、工商联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集中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由“构罪即捕”到“少捕慎诉”
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张某承建了川汇区某房地产施工工程,2021年9月,因疫情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发包方未向张某支付工程款,造成张某拖欠农民工工资390余万元。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后,为了解真实情况到该公司实地进行考察,发现该公司有员工200余人,在建工程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完工。此后,检察机关积极促成了张某的家属与开发商对接支付工程款,并与工人达成谅解协议。鉴于张某能结清劳动者报酬,并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检察机关便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转。
为更好地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周口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改变以往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的司法惯性,特别是对涉企刑事案件,坚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界限,依法贯彻“少捕慎诉审押”的司法精神,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资金困难无法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的案件,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导基层院统一司法标准,对能结清劳动者报酬并主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取得工人谅解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的决定,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下来、好起来。据悉,2021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涉企经营类犯罪嫌疑人45人,决定不起诉7人。
由“就案办案”到“纾困解难”
为最大限度给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周口检察机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倾向,在办好涉企案件的同时,全力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依法履职为企业纾困解难,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注重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重点打击黑恶组织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及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的犯罪,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着力维护安定的经营环境。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捕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52人,提起公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40人,起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2件。
2021年1月,张某等人在双汇集团西华县某镇兴建养鸡场期间,纠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阻止养鸡场正常施工,打砸工程车辆,破坏建筑设备,造成企业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侦查,依法对暴力阻挠施工的6名犯罪嫌疑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批准逮捕,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环境。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帮扶的脚步并没有停止,他们又多次深入到该企业了解情况,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该企业负责人感动地说:“有了检察官们的真心帮助,我们吃了颗定心丸,也坚定了我们继续扩大投资的决心和信心。”
据悉,2021年以来,周口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积极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市委张建慧书记在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找准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分析了今年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订了《周口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宫武表示,今年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将积极行动起来, 增强“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千方百计为企业纾困解难,主动服务、抓好落实、注重实效,以实实在在履职成效为企业做大做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