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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关于公开征集许新山、白玉堂等人涉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扫黑除恶】关于公开征集许新山、白玉堂等人涉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周口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12-21 浏览:1651 次

近日,在河南省公安厅扫黑办的统一指挥下,周口市公安局组织侦办漯河市以许新山、白玉堂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案件。目前,许新山、白玉堂等2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自2005年以来,许新山、白玉堂等人为攫取经济利益,纠集许刚、许付强、赵东亚等人,利用其组织的恶名,在漯河市郾城区暴力讨债,强揽工程,插手民间纠纷,采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郾城区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深挖彻查该犯罪组织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号召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曾受该组织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或者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取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通告之日起,凡参与许新山、白玉堂等人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放弃侥幸心理,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三、正告涉嫌包庇、纵容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隐匿、转移非法资产、资金,以及充当“保护伞”的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宽大处理。

四、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举报人员身份严格保密,对于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五、凡与该组织成员存在民间借贷、代为持有资产(包括持有现金、存款、汇款、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保险份额)、房产、地产、车辆、股权等情形的,应如实向专案组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上缴涉案资金等财产。

六、检举、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短信、邮递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反映。

举报电话: 

严警官18638096790

许警官17530300198

邮寄及来访举报:

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1号 周口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466100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厅“10.22”专案组

2022年12月20日

附:该组织主要犯罪嫌疑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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