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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验再创造 淮阳“枫”景独好

学习经验再创造 淮阳“枫”景独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04 浏览:67 次

“枫桥式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综合体现。淮阳区法院大连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着眼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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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让党旗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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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党建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大连法庭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法院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活动与诉源治理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工作,在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中主动作为、担当有为,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联系服务群众、助力乡村治理。

借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契机,大连法庭围绕政策宣传、普法教育、驻村帮扶、环境保护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与辖区乡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党员活动中心定期交流,深入困难党员群众家中,了解他们的需求,询问是否有困难,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回访,切实发挥志愿服务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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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把控:离基层矛盾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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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抓住基层社会治理,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为突出的特点之一。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淮阳区法院探索实行包村法官制度,构建“三联三化”网络化服务管理体系,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大连法庭依托淮阳区综治中心平台,与辖区乡镇政府、村支书、网格员、信息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加入行政村村支书工作群,线上线下双联动,以“三联三进三化”、“三零创建”工作为契机,主动入村对接,在开展驻村帮扶的同时与驻村工作队干警进行摸底合作,关注敏感案件,对其重点关注,疏通引导,化解潜在案件,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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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靠社会群众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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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取在源头上疏通化解矛盾,大连法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针对辖区内群众影响力大、教育意义强的案件优先选择适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展工作,利用“地域优势”将相关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一传十、十传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同时,针对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欠缺、调解手段单一等问题,大连法庭积极派出员额法官开展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员培训等工作,利用巡回审判、专项培训、联席会议等方式,对调解工作开展对口指导,全面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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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让懂法的人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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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离不开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对法律精神的尊崇。如今,基层社区治理更是越来越离不开法律,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对化解矛盾解纷至关重要。

大连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积极组织干警参与“春风送法志愿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今年以来,送法进农村3次、送法进企业2次、送法进学校3次、送法进社区2次、送法进军营1次,切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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