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在即,青少年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近日,鹿邑县法学会、河南梓晅律师事务深入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 依法护航筑平安”宣传活动。
“小学生一定不能擅自下水游泳、下水救人,如果遇到有人落水一定要寻求大人的帮助。”讲座中,鹿邑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王鹤连结合实际案例,围绕农村池塘、水利设施分布情况对同学们进行了防溺水宣传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或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并讲授了如何预防溺水知识、自救措施以及其他安全防范常识。
本次活动增强了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掌握了防溺水安全技能,提高了自护自救能力,为预防青少年溺水筑牢安全防线,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校园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