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领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新部署、新要求。太康县委政法委、太康县法学会通过制作宣传板面、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条幅、设置法治宣传台等形式宣传宪法、学习宪法、践行宪法。
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领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新部署、新要求。太康县委政法委、太康县法学会通过制作宣传板面、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条幅、设置法治宣传台等形式宣传宪法、学习宪法、践行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