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鹿邑县法学会王皮溜法治服务工作站联合镇派出所、团委走进镇中心校开展“防校园霸凌”专题法治报告会,全校500余名师生参与活动,通过法治宣讲、案例警示、责任倡议和集体承诺等形式,强化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镇法治服务工作站普法志愿者结合《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系统讲解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纠正同学们“年龄小无需担责”的思想误区,强调“已满12周岁者若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经最高检核准将追究刑事责任”,并提醒学生遭遇霸凌时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同时注意防卫限度。
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县法律援助律师王强通过校园暴力、网络侮辱致抑郁等真实案例,剖析霸凌对受害者身心及施暴者前途的深远影响。他援引《民法典》指出“人格尊严不容侵犯”,并指导学生保留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家长、老师或警方求助,避免“沉默纵容”。
镇中心校校长刘宝来提出“三强化”要求:一是强化教育引导,通过心理课堂培养学生同理心;二是强化预防机制,增设校园监控与匿名举报渠道;三是强化家校联动,定期开展家长法治培训,杜绝教育“缺位”。
活动尾声,全体师生在“拒绝霸凌,守护成长”的条幅上郑重签名。七年级学生李阳阳表示:“以前觉得起哄只是玩笑,现在明白可能触犯法律,今后会敬畏规则、尊重他人。”班主任张老师称,后续将组织班级讨论会,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管理。
此次报告会以“法律普及+案例警示+行动承诺”为主线,推动形成校园防霸凌长效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