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由县法学会、县第二高级中学联合举办了“2018年太康县开展“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县法学会秘书长程维杰、县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张勇、县检察院未成人犯罪监察室主任胡洪涛、县公安局宣传股股长张磊落、县二高校长李红军等领导出席活动。县第二高级中学全体教师和高中一二年级6000余学生参加了活动。
县公安局宣传股长张磊落以“宪法在我身边”为主题,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给全体师生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文化教育课。受到师生们的欢迎,在同学们中引起强烈反响。张警官要求同学们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尊重、学习并遵守宪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县法院张勇、县检察院胡洪涛分别从校园欺凌的基本概念、校园欺凌事件成因、如何避免对校园欺凌行为说“不”等三个方面,列举了大量鲜活的案例,分析了校园欺凌行为产生的根源,阐述了校园欺凌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并针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行为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预防措施。全体师生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对进一步规范“调皮”学生的行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大有益处,更有利于每个学生都能在法律的阳光下幸福的生活。
通过这次“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效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充分肯定,对于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