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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获刑17年!周口中院审结一起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首犯获刑17年!周口中院审结一起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来源:周口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2020-06-12 浏览:8764 次

近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保来等17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罪上诉一案作出终审裁判。该案系一起被告人人数众多且羁押于三个不同县市看守所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09年底至2018年5月,为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王保来、王帅军、曹家银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密谋策划、组织实施违法犯罪,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保来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王帅军、曹家银、王付领(另案处理)、王亚伟(已判刑)、严海波、许振领为重要成员,以被告人谢桂强、张亚博、王建明、吴鹏举、谢孟华(已判刑)、张俊杰(已判刑)、包丽丽、海占朋、海玉伟(另案处理)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通过采取向西华至金华、扶沟至温州、扶沟至杭州三条客运线路的车辆营运人员进行言语威胁、“谈判协商”和在被害人车辆上制造丢失行李假象、恶意举报,进而利用打砸车辆和司乘人员、伤害他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恶意竞争、阻挠执法等手段,企图强行收取客车经营者保护费,垄断西华、扶沟等地至杭州方向的客运线路和市场,严重扰乱了杭州市和西华、扶沟等县的部分客车正常运营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审法院根据被告人王保来等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零一个月不等刑期,并追缴违法所得。宣判后,被告人王保来等8人提出上诉。

因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羁押场所不一,且受疫情影响,提审难、会见难、审理难,为确保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响应“清零攻坚战”号召,周口中院刑三庭魏尚伟法官承办该案后,加班加点,从案件犯罪事实及证据方面认真审查,使案情了然于胸,同时克服重重困难,运用“云间系统”提审。因承办人前期工作充分,严把事实、证据关,在提讯时释法明理清晰,其中4名上诉人当场提出撤诉申请,服判息诉。最后,该案远超预定期限,提前审结,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强大有效的震慑。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决胜之年。周口中院将继续保持高度政治站位,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确保高质高效、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的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