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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以公开促公正 ——周口市检察院成功举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

践行“枫桥经验” 以公开促公正 ——周口市检察院成功举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

来源:周口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20-08-30 浏览:5826 次

8月27日,周口市检察院就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这是该院内设机构改革以来首次在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引入公开听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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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听证的案件是李某某与雷某某、丁某某合伙纠纷一案,案件涉及合伙债务和利润的核算、合伙工程款的分配,事实认定比较复杂,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为查清案件事实,推动双方矛盾化解,第六检察部决定对此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周口市人大代表、周口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周口师范学院法学专家作为听证员参会,他们也是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周口市检察部分干警观摩了本次听证会,法警支队派警现场维持秩序。


本次听证会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和高检院公开听证规定有序开展。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书记员宣读听证纪律后,主持人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基本信息、告知其申请回避的权利,随即进入听证程序。一是听证调查环节。检察官助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后,双方当事人就申请监督理由及答辩意见充分发表观点、提交证据。二是听证辩论环节。在承办人主持下,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及其证据展开辩论。三是听证提问环节。主持人、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发问,未到场的申请人以视频形式回答了提问。四是最后陈述环节。双方当事人退场后,听证员分别围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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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听证,申请监督人感谢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个在专家见证下公开陈述意见的机会,其他当事人对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予以认可,恳请检察机关主持公道,查清案件事实后公正处理,并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次公开听证是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审查要求的有益尝试,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公正”,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尊重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同时邀请专家共同把脉会诊,借助“外脑”智慧分析研判,提高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的透明度、精准度,使案件处理更具权威性,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