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周口中院民事审判第七团队裁定认可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和解程序,至此,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最终以转和解的形式“化茧为蝶”,获得新生。这是周口中院办理的第一起“破产清算转和解”的成功案例。
2018年6月25日,周口中院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指定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和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该案的管理人。经审理发现,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哈根城”项目已经烂尾多年,前任法定代表人因刑事犯罪入狱,大量购房债权、工程债权及其他债权难以兑现,社会矛盾突出。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上已经长期处于“人去楼空”状态,在前期工作过程中,由于没有债务人知情人员对接工作,在相当长期间内难以全面准确掌握海林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财产情况。加上各方利害关系人破产法律意识不强,绝大部分债权人对破产清算前景产生疑虑,直接造成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进展缓慢,前述诸多因素严重影响了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工作的进展。
承办合议庭在周口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指导管理人向案件各方主体就有关破产法律制度及自身权益保障等进行多次耐心细致解惑,多方调查了解案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安刑侦部门协调取证,最终使破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利用该案2020年10月出现的转机——海林公司部分股东开始和管理人接洽,指示管理人经过多轮协商沟通,将该案破产清算程序转为和解程序,并在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海林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经多方拉锯式谈判,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裁定下发后,民事审判第七团队将继续指导管理人积极协助海林公司开展工程续建、项目开发、物业条件完善等各项运营活动,保证和解协议的正常、顺利执行。待和解协议执行完毕,预期可化解债权约1.5亿元,切实保障97户购房债权人的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