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对民营企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冲击,企业经营面临诸多困难。西华县检察院从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立足检察职能,拓展方式方法,结合企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服务保障意见,依法严惩阻碍和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各类犯罪,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到底西华检察有哪些妙招?跟随小编一起来看!
一纸检察建议换来一片盎然绿意
“现在工厂整体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这边是生产区,这边是隔离区,专门用来处理生产垃圾,厂区的绿化也多了。多亏你们检察机关,帮助我们规范经营管理,我们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某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感慨道。
图|整顿前某电子有限公司排污严重
今年以来,我院多次走访这个企业,这要从一次环境污染案件说起。我院在走访企业中发现,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某电子有限公司把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贾鲁河中。某电子有限公司是一个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企业,其每天的排污量很大。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河水将受到污染,而且,某电子有限公司也将面临经济处罚,甚至停产整顿的局面。
为了避免上述不利现象发生,发现这一情况后,我院立即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经过我院督促和指导,某电子有限公司所排污水被导入污水处理管道,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既没有影响企业发展,也有效顾全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大局。
不批准逮捕决定让企业重获“新生”
“我以后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感谢西华县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决定让我放下思想负担,现在可以全身心投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工作。”犯罪嫌疑人程某某说。
案情简介
涉案人员程某某系河南万诚(化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程某某承接西华县某工程建设项目,并于2019年5月以河南万诚(化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周口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截止至2020年1月22日,某项目部共拨付给程某某1201.1万元,程某某拖欠300多名工人工资400万元左右。西华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21日将程某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西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
我院于2020年2月21日受理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对程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经过我院办案人员的积极工作,程某某认识到了错误,并迅速筹款给工人发放了欠薪。
“司法办案,既要严格依法,又要兼顾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避免造成‘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后果。
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院于2020年2月22日,对程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司法“温度”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今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涉企业案(信)件6起(涉企信访件1起),对于侵害企业权益的4起案件,则一律从严从快,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检察机关不能观望、不可缺席、更不能迟到。“只要依法经商,就有法治护航。西华县检察院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保障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们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郑清朝检察长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