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17时30分许,周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陈艳华(女)和辅警李茂林下班回家途中,在所乘坐的16路公交车上发现一名5、6岁的小男孩独自一人乘坐公交车且没有大人陪同。出于职业敏感性,陈艳华询问了公交车女司机,得知该男孩已经在公交车上乘坐了1个多小时,一直未下车,也不确定是在哪个站牌上的车,司机正准备把该男孩带回公交公司。而李茂林也尝试与该小男孩交流,发现他一直不说话、无法进行沟通。
了解情况后,陈艳华、李茂林立即拨打“110”电话将小男孩的情况和体貌特征反馈给接警员,请求其转报辖区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寻找其家人,同时提醒其随时保持密切关注,一旦接到有人报警称孩子走失,立即对接联系。并迅速将该小男孩照片、体貌特征等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进行转发并留下联系方式。不久,陈艳华接到了一名女士打来的电话,自称是这名走失小男孩的母亲,正心急如焚的寻找孩子下落。陈艳华同公交车司机沟通后与小男孩的母亲约定见面地点,力争在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到其母亲身边,期间,出警民警和公交公司负责人也及时赶到。
到达约定见面地点后,经现场民警调查询问核查,最终确定该女士确实是小男孩的母亲,在公交公司负责人、公交车司机和乘客见证下,陈艳华、李茂林将小男孩送到其母亲手中。孩子母亲向民警和公交车司机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