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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政法干警】先进典型八: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薛运魁

【优秀政法干警】先进典型八: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薛运魁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18 浏览:171 次

优秀政法干警事迹展播

开栏的话:为全面展现政法队伍时代风采,营造学习典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市委政法委深入挖掘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选取8名先进典型,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干净担当,事迹催人奋进,是全市政法系统学习的标兵。即日起,市委政法委联合驻马店日报开设《优秀政法干警》专栏,刊发他们的典型事迹,希望广大政法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驻马店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用过硬本领捍卫公平正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副庭长薛运魁


从上大学选择法学专业那一刻起,薛运魁就把法徽的含义牢记在心。2011年7月入职法院工作后,他更是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职业使命。
薛运魁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参加工作10多年来,他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秉公办案,所审结的730多件各类刑事案件无一错判。他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1次。

2016年,确山县患者叶某与诊所医生王某发生纠纷。王某在被打过程中反击导致叶某骨折。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薛运魁在审理此案过程中,进行大量走访,并征求不同层次法律专家的意见后,于2019年5月二审公开宣判此案,撤销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责任。
直面社会最关心的医患关系话题,凸显了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价值,弘扬了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案例被《河南法制报》以及众多新媒体刊发、转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于2020年先后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被评选为第十五届(2019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入选2021年度驻马店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件。
2013年以来,薛运魁每年都行走于全市各中小学,为师生、家长做普法宣传。2017年度的“法治天中行”系列普法宣讲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师生中引起较大的反响和共鸣。

普法、办案不忘总结,薛运魁撰写的《驻马店市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白皮书(2010年~2014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刊发;撰写的《驻马店市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被河南省《人大建设》、驻马店《天中人大》刊登,并受到省、市领导的好评,其相关信息《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突出值得重视》一文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采用;撰写的《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与社区矫正衔接问题的思考——以驻马店市两级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为基础》于2017年7月被第四届少年审判论坛评为二等奖。他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驻马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
2017年以来,在全院刑事法官中,薛运魁办理案件数量位居第一,同时还积极参与其他庭审和案件评议工作。2019年,他被评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办案标兵。
办案之余,薛运魁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撰写的《因受“诬告”被传唤后供述其他罪行是否成立自首》案例分析被《公民与法》刊载;《因争女友与情敌互殴致一方死亡,故意伤害VS正当防卫》案例分析被《河南法制报》整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