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张某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乙继承关系一案,法院判决张某乙返还张某甲租赁费1500元。案件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存在亲戚关系,执行干警一直以调解为主,劝导张某乙履行义务,但其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这次集中执行行动,平舆法院执行局局长冯国勇带领执行干警来到张某乙的家中,决定依法对张某乙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询问张某乙的妻子,得知张某乙并不在家中,冯局长便向张某乙的妻子说明来意,并向张某乙的妻子阐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张某乙的妻子当场替张某乙缴纳了全部执行案款。
(平舆县人民法院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