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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彰显威力 案件顺利执结

限高彰显威力 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8-20 浏览:9675 次
“周庭长,钱我带来了,赶紧把我的限高取消掉吧,我等着出去订不了高铁票”。在把被执行人张某限制高消费后,因对其造成种种不便,张某主动来法院履行了义务。

被告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8年10月17日向原告郭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逾期后,张某一直不积极还款,郭某起诉至新蔡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偿还借款4万元,经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郭某借款4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二庭周庭长及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并依法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邮寄送达给他,但是张某在电话里说的愿意还钱,却一直没有行动,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其财产信息无果,上门了解其财产情况,发现张某也不在家,法院依法对其限制了高消费。近日,张某因外出无法购买高铁票,出行受限,才意识到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随着信用惩戒的不断完善,失信限高措施对“老赖”们威慑越来越大,新蔡法院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已成为标准化流程,对解决“执行难”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