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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视“县”】确山检察院:一纸检察建议,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政法视“县”】确山检察院:一纸检察建议,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8-05 浏览:5596 次

今年5月,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在环保公益诉讼调查中,发现位于确山县李新店镇李新店村龙风山路口南一家企业,厂区内地面粉尘长期堆积、尘土飞扬,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整改前

厂房大门制砂设施

检察官查验企业净水沉降池

厂房外多个沉降池

厂房器械设备

厂房内部照

      经查,该企业位于李新店镇境内,成立于2019年1月,从事建筑废料的加工、处理以及砂石骨料加工、销售等。该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既没有采取必要防尘措施,也未对尾矿暂存池进行防渗漏处理,对附近大气和土壤造成了污染。

      经过认真研究,检察官认为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散乱污”企业,必须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办案检察官也得知这个排污企业长期违法经营,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但检察官们没有因此而动摇监督治理污染源的信念。

整改中

  环保执法人查封设备

  拆除违规设施

      该院于今年5月22日分别向驻马店市生态环保局确山分局、李新店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两单位联合依法查处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该排污企业得知检察机关在调查其违法排污行为后,多次找到办案检察官,寻求解决办法。办案检察官耐心向该企业负责人说明违法排污的危害和国家环保政策,逐步消除了该企业负责人的抵触情绪。

整改后

厂房前制砂设施拆除后

沉降池回填土方填平后

企业生产设施全面拆除清空

      

      检察建议发出后,执法部门有了底气,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改行动。7月底,李新店镇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参与,对该排污企业的生产设施全面拆除,同时对原料及产品予以清除,一举消除了这个污染源,周边群众拍手称快,对县检察院监督治理环境污染的做法纷纷点赞。

      下一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城市乡村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家园、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