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泌阳县人民法院采用示范诉讼处理方式,在诉前阶段成功化解蒋某某等18位农民工共计18起劳务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群体性矛盾。
释法说理,达成调解
在办理18位农民工与包工头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前,考虑到我院已审理过类似的劳务合同案件且效果较好的实际情况,我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杨恒亮积极组织案件的当事人、双方代理律师参与调解,参照以往类似的劳务合同案件裁判结果并经过仔细研究最终形成调解方案,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促成18位当事人与包工头王某某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既成功化解了农民工与雇主的债务纠纷矛盾,又让18起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加强“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
泌阳县法院将持续加强“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积极推进法院主导的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持续完善诉调对接中心和专业调解室建设,以发挥法院主体作用为支撑,以强化诉前调解为重点的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选派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法官为专职调解员,创新解纷模式,全力推进诉前调解。
加强诉前调解,强化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泌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将示范案件与诉前调解相结合,成功提高诉前调解率,把示范诉讼的价值从个案层面上升到社会层面,努力将矛盾“化解于无形”,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泌阳县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